课程实施是落实课程的关键环节,其重要性不仅在于知识的传递,更在于能否在此过程中帮助学生实现素养的生成。因此,课程实施应当扎根于现实世界,以尊重学生主体性、尊重课程实施情境性与实践性的方式进行,促进学生社会化的实现。
在课程定义的演变过程中,人们曾立足于教育情境之外,将课程定义为学科、目标或计划等外在于学习者的静态存在。在这种认知下,课程实施以知识的单向传递为导向,教师往往以学科逻辑为纲,将间接经验灌输给学生,学生常处于被动状态。随着教育理论的发展,以教师、学生、知识(教学论三角)为核心的教育理念直指三者之间的动态关系,强调课程是师生在情境中共同建构知识的生成性过程。课程实施必须突破封闭的知识体系,将课堂置于真实的社会情境中,通过实践意义的生成促进全面育人的实现,促进从知到行的素养转化。
基于此,课程实施的重心开始由“知识传递”转向“全面育人”,并倡导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归纳思维与演绎思维的有机融合,这意味着课程必须面向现实世界敞开,引导学生在真实情境中学习,丰富课堂的现实感和历史感、文化性和生命性,构造知行合一的课程实践学习样态[14]。在具体的课程实施过程中,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主体性,从学生熟悉的生活现象、社会热点、个人成长困惑中进行提炼和转化,将其转变为有价值的、可探究的学科问题,引导学生在做中学,在情境中学。
《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年版)》聚焦实践育人,主张将学科教学与实践活动紧密结合,推动整体育人方式的变革。2022版课标提倡通过做中学、用中学、创中学等多元实践路径,让学生在实践中领悟学科思想和探究方法,实现知识与行动的融合,最终指向学生的全面发展。在课程实施中,教师需秉持身心合一、情知交融、身境互动的具身性教学思维,将教学内容与学生的身体体验、情感体验紧密结合[15]。
(1)情境赋能课程实施
通过情境构建,学生能够深刻理解知识的来源、价值和应用场景,明确为何而学和如何学以致用,从而激发深层的学习动机和内在驱动力,并最终指向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关键能力向现实世界有效迁移并灵活应用。学习科学指出,学习本质上是一种基于社会情境的活动,学生的学习应发生在具体的“境脉”中。在课程实施环节,学生从中获取的知识以间接经验为主,但在具体的教学活动中,课程实施必须紧密联系学生的生活经验和社会现实,将学习内容置于可感知、可理解、可参与的真实或模拟真实的情境中。通过构建与知识相关的具体场景,将抽象的概念转化为可感知的经验,进而深化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并促进其素养的养成,最终让学生意识到知识的实用性,形成在情境中学习、在生活中应用的知识迁移习惯。
(2)实践奠基课程实施
课程是当下发生着的情境。人的发展不是一个封闭的过程,而是以实践为基础,通过与客观世界及他人的多维交往,不断丰富人的本质的交互过程[16]。马克思主义哲学深刻指出:实践是认识的来源、目的和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教育哲学进一步阐明:一切真实的教育都直接或间接发生于实践场域中,都是经由实践、为了实践、属于实践的。课堂教学与实践密不可分,实践是课堂教学的基础、来源和资源[17]。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强调在课程实施中学科实践的重要性,学习不应该是隔岸观火式的看中学,而是学习者在实践中学习的做中学。立足于真实的实践场域实施课程,在真实世界中构建课程,就是追求实践意义的体现。知识的学习包括以理论为主的间接经验学习和以实际问题为主的直接经验的学习。课程实施应倡导面向生活实际,一要体现学科课程的实践性,让学生在课程实施过程中深化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二是在教学进程中,使学生经历主动建构知识的过程;三是学科课程要面向生活实际,为学生呈现丰富多样的表现形态,实现课程事实与生活实际的有机统一[18]。
(3)主体赋权课程实施
学生作为特定社会文化的参与者,是学校生活、家庭生活或社会生活、职业生活中的一员,而非传统意义上的旁观者。在课程实施环节,教育者化身为“实践引导者”,帮助学习者实现从“被动观察者”到“主动创造者”的身份转变,并在实践共同体中实现对课程内容的深度掌握。共同体的关键在于与社会紧密联系,要通过参与共同体的活动,为学生在社会中赋予合法的角色或真实的任务。这一过程强调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鼓励学生在实践中学,真正地融入学习环节。合法的边缘参与是情境认知与学习理论的核心概念和基本特征,意味着学生从边缘的新手逐渐过渡到中心参与者,最终实现充分参与。真正的教育并非单纯地塑造学生,而是为学生提供适宜的实践空间,让学生主动地参与其中,在实践中自主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