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经党中央同意,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学校党委组织部整理了学习教育相关资料(第七期),为党员干部提供学习参考。
一、好政绩面面观系列
为政干事,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第一责任。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告诫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牢牢守住发展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底线。这一重要论述为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履好职尽好责提供了重要遵循。“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不计较个人功名,追求人民群众的好口碑、历史沉淀之后真正的评价。”习近平总书记这一重要论述,深刻诠释了显功与潜功的内涵,阐明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履职尽责应当有的价值追求。
学习资料:
2.好政绩面面观之二:既要破解现实难题,也要化解历史遗留问题
二、用好正反两方面典型校正政绩观
我们党历来重视抓典型、用典型,来明是非、定取舍、正导向。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指示中强调:“要用好正反两方面典型。正面典型要找准,经得起检验,加强宣传,不要刻意包装。反面典型要区分不同层面和类别,梳理存在的问题和表现,有针对性加以分析,真正发挥警示作用。”这深刻启示我们,用好正反两方面典型,是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牢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方法,也是涵养良好政治生态、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有效抓手。
学习材料:用好正反两方面典型校正政绩观
三、对错误政绩观要坚决摒弃
习近平总书记曾一针见血地指出:"错误政绩观则是从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出发,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盲目蛮干,搞‘形象工程’ ‘政绩工程’,留下包袱和隐患,引起人民群众强烈不满。”错误政绩观是在“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认知上出现偏差,干事的出发点不是为了造福人民、惠及社会,而是为了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错误政绩观表现为一系列偏离为民初心、违背发展规律的具体行为。
学习材料:对错误政绩观要坚决摒弃
四、正确认识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的关系
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好的关系,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内在要求。早在2006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就指出,“对各级领导干部来说,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从来都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对党负责,就是对人民负责;对人民负责,就是对党负责。两者统一于对党和人民事业的高度负责之中”。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坚持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的统一”,“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真正一致起来”。这为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了科学指引。
学习材料:正确认识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的关系
五、树牢正确政绩观,从走好第一步开始
“万事开头难,每门科学都是如此。”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版序言中,马克思如此写道。任何科学的事业,难就难在走好第一步。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第一步走错了就不行。如果抱着当官谋利的想法,那做的一切事情都不会对。”对于党员干部而言,走好第一步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要求。只有一开始就想明白当干部为什么、在岗位干什么,才能确保方向对、路子正;只有起好步、开好头,踏踏实实干下去,才能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学习材料:树牢正确政绩观,从走好第一步开始
六、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这些“不”字要谨记
”不要换一届领导就兜底翻”“不要搞那些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劳民伤财、吃力不讨好的东西”“不能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决不能各行其是、各自为政”……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习近平总书记提到的这些“不”字语重心长、发人深省。一起学习、牢记。
学习材料: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这些“不”字要谨记
素材来源 :人民日报理论、共产党员、求是网、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微信公众号
编辑:李景
审核:杜宏玮、高山、王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