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政府网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
新华社北京2025年9月28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优良传统、鲜明特色和突出政治优势。《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依据,总结党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的历史经验特别是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和实践经验,进一步明确思想政治工作的体制机制、工作职责、内容方式、目标任务,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思想政治工作的全面领导,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加强对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各级党组织要从政治上、全局上深刻认识思想政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认真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引领作用。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加强党性锻炼,以身作则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要建好建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来源:共产党员网
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中央宣传部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答记者问
近日(发布时间:2025年09月28日 ),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央宣传部负责人就《条例》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制定《条例》的背景和意义。
答: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优良传统、鲜明特色和突出政治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创造性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刻回答了思想政治工作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问题,推动思想政治工作展现出新气象新作为,思想政治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更加彰显,为制定出台《条例》奠定了坚实的思想理论和实践基础。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思想政治工作作出战略部署,强调要完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纲要(2023—2027年)》明确将制定《条例》列为重点项目。
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中央宣传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认真研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起草形成《条例》稿。2025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条例》稿。9月16日,党中央印发《条例》。
《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思想政治工作的统领性、综合性基础主干法规,是做好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出台,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思想政治工作的全面领导,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问:请介绍一下《条例》起草工作的总体考虑。
答:在起草《条例》过程中,注重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坚持正确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坚持和加强党对思想政治工作的全面领导作为主线贯穿全篇。二是坚持守正创新。深入总结党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的历史经验特别是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和实践经验,概括提炼反映实践新要求、体现新时代特点的有效做法,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分析把握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聚焦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制度层面补短板强弱项,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措施办法。四是坚持于法周延。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同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和重要规范性文件等相衔接。
问:请介绍一下《条例》的主要框架。
答:《条例》共14章58条,分为3个板块。第一板块为第一至第三章,主要阐述制定《条例》的目的依据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意义作用、总体要求、原则,明确思想政治工作的体制机制、工作职责、内容方式。第二板块为第四至第十章,主要对企业、农村、机关和事业单位、学校、社区、新兴领域、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作出规定。第三板块为第十一至第十四章,主要对发挥群团组织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保障和监督作出规定,以及附则相关内容。
问:《条例》如何规定思想政治工作的地位作用和总体要求?
答:关于思想政治工作的地位作用,《条例》指出,思想政治工作是为完成党的中心任务和历史使命动员组织党员、干部、群众所进行的思想教育、政治引领、道德培养、精神激励、文化涵育、心理疏导、关怀服务等实践活动,是坚持和贯彻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的重要方式,是坚持党的领导、实现党的主张、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的重要保证。
关于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条例》强调,思想政治工作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人心是最大的政治的理念,把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作为根本任务,把推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指导实践放在首位,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着力点,完善工作体系,夯实基层基础,创新方式方法,注重实际实效,促进全体人民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凝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下,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思想政治保证。
《条例》对思想政治工作遵循的原则作出明确规定,强调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人民立场、以人为本,坚持实事求是、守正创新,坚持全党动手、全面覆盖,坚持做在日常、落到基层。
思想政治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是全党的工作。《条例》强调,全党必须深刻认识思想政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党的全部工作之中,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引领作用。各级党组织应当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应当养成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习惯,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善于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问:《条例》如何体现坚持和加强党对思想政治工作的全面领导?
答: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保证,也是制定《条例》的根本目的。《条例》通篇体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要求,在总则中,将其作为思想政治工作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在组织领导和职责中,强调党中央对思想政治工作实行集中统一领导,决定思想政治工作大政方针,决策部署思想政治工作重大举措和重大事项,明确地方党委、党组(党委)的领导职责,明确党委宣传部、基层党组织的职责,明确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在企业、农村、机关和事业单位、学校、社区、新兴领域、网络思想政治工作等章中,分别规定了各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任务要求和具体举措,等等。这些规定,必将有力保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思想政治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问:《条例》如何体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
答: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推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是思想政治工作的首要任务。《条例》紧紧围绕这个首要任务,作出一系列明确规定。在指导思想中,强调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推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指导实践放在首位。在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责任中,明确要求党员带头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员领导干部系统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在主要内容中,鲜明提出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在基本方式中,明确规定理论学习教育要聚焦推进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中,强调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岗位、进头脑。在农村思想政治工作中,强调立足农村实际组织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在机关和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中,强调完善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制度。在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中,强调坚持思政课建设和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同步推进,构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内容的课程教材体系。在社区思想政治工作中,强调宣传普及党的创新理论。在新兴领域思想政治工作中,强调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新兴领域。在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强调加强党的创新理论网上宣传。在发挥群团组织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中,强调指导和推动群团组织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宣传。这些规定,对于推动干部群众筑牢理想信念之基,增强在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坚定性,必将发挥重要的指导作用。
问:《条例》对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和方式有哪些规定?
答:思想政治工作涵盖各个领域、各类群体,内容非常丰富、十分广泛。《条例》指出,思想政治工作是做人的工作,应当着眼引导人、感召人、凝聚人、塑造人,结合形势变化和实践发展不断丰富内容,并从9个方面明确了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一是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宣传教育;二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式现代化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宣传教育;三是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反对历史虚无主义;四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造精神、勤俭节约精神,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五是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开展社会主义法治宣传教育;六是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和基本国情教育,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和全民国防教育,增强忧患意识、发扬斗争精神;七是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深化马克思主义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教育,强化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教育,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八是加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教育,加强无神论教育;九是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
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很重要。《条例》强调,思想政治工作应当遵循规律,坚持继承优良传统和改进创新相结合,注重分众化、对象化、精准化,善于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提高针对性、实效性,增强亲和力、感染力。《条例》从理论学习教育、舆论氛围营造、主流价值引领、文化浸润滋养、榜样示范感召、关怀服务引导等6个方面,明确了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方式。
问:《条例》对各领域思想政治工作有哪些任务要求?
答:《条例》适应社会群体发展变化,结合各领域的实际和特点,分别对相关思想政治工作的目标任务作出规定。一是明确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应当围绕团结凝聚职工群众、增强企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注重同生产经营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企业精神培育、企业文化建设等相结合,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发劳动热情、创造潜能,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二是明确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应当围绕提升农民群众精神风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和公共文化建设,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促进农民群众安居乐业、农村社会安定有序。三是明确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应当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同落实党和国家重要工作部署相结合、同机关业务工作相融合,教育引导机关工作人员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推动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明确党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等思想政治工作应当结合单位属性、行业特点、职能职责、人员构成等实际情况,参照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有关规定执行。四是明确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应当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紧扣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贯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各领域,体现到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建设各方面,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推动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五是明确社区思想政治工作应当结合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社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宣传普及党的创新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强化对社区各类组织的政治引领和对社区群众的教育引导,凝聚思想共识,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矛盾纠纷,增进邻里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六是明确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等新兴领域思想政治工作,应当着眼增强党在新兴领域的号召力凝聚力影响力,结合新兴领域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构建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有效协同的工作机制,扩大覆盖,精准施策,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和凝聚服务工作,促进新兴领域健康发展。七是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把做好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创新和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的重要方面,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用得好是真本事,走好网上群众路线,运用互联网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推动构建网上网下同心圆。
问:《条例》对发挥群团组织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作了哪些规定?
答:群团组织是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条例》专门对发挥群团组织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单列一章,强调各级党委应当推动群团组织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所开展的全部工作和各种活动,把所联系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同时作出了具体规定。一是指导和推动群团组织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宣传,深化理想信念教育,组织主题鲜明、内涵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提高所联系群众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二是推动群团组织在服务中加强对所联系群众的团结引领,及时了解和反映所联系群众的思想状况、愿望和诉求,维护所联系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建立健全群团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制度机制,引导和支持群团组织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为群团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创造有利条件、提供必要保障。
问:《条例》对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有哪些要求?
答:队伍建设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基础支撑。《条例》强调,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适应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形势任务要求,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高素质思想政治工作队伍;配齐建强以党务干部和宣传干部,学校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班主任,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工干部和群团干部,城乡社区工作者等为主体的思想政治工作骨干队伍,充实优化以党员干部、学校教师、英雄模范、公众人物、调解员、讲解员以及各行各业代表人士为主体的兼职工作队伍,发展壮大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抓好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培养、管理、使用,完善考核评价、激励保障、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常态化规范化教育培训体系。同时,《条例》对发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等积极作用作出了规定,强调鼓励和支持其面向广大成员和所联系群众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问:《条例》在保障和监督方面主要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条例》从政策经费、阵地载体、调查评估和理论研究、表彰奖励、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6个方面,对各级党委(党组)完善相关保障监督措施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制定完善支持思想政治工作的配套政策,建立健全稳定持续的思想政治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二是建好用好各级各类思想政治教育阵地、平台和载体,推动思想政治工作资源向基层延伸和倾斜。三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调查研究,定期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情况综合评估,结合实际设立思想政治工作基层联系点,推动思想政治工作相关学科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机构和智库建设。四是对思想政治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五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在巡视巡察工作中加强对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六是对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问:如何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
答: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党中央印发《条例》的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加强对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具体来说,需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学习宣传。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的培训内容,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广泛宣传解读,推动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准确把握《条例》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二是细化工作措施。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领域的制度机制,推动《条例》落地见效。三是加强督促指导。抓好《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注意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
来源:人民日报
中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
2024年11月12日 第 01 版
新华社北京2024年11月11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做好新时代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作出部署。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为依据,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重要部署,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坚持系统观念、求真务实、改革创新,把精准有效、关爱服务体现到流动党员管理全过程各方面,从及时将流动党员纳入流入地(单位)基层党组织、落实基层党组织管理责任和流动党员责任要求、抓实流动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加强流动党员党组织建设、加强组织领导等5个方面,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任务措施和具体要求。
《意见》强调,各级党委特别是县级党委要把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任务和经常性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领导和指导;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具体指导,会同党委社会工作部门和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定期通报和研究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促进流动党员管理信息共享、工作共抓。
来源:人民日报
做好新时代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
2024年11月12日 第 03 版
新华社北京2024年11月11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意见》制定和贯彻实施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制定《意见》的背景和意义。
答:流动党员是党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和改进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党员教育管理、作用发挥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不同群体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采取精准有效的教育管理措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组织部在总结实践经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意见》。制定出台《意见》,对于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高新时代党员队伍建设质量,组织引导流动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锻造一支充满活力的先锋力量,具有重要意义。
问:请介绍一下《意见》的总体考虑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员队伍建设,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同时,还存在少数流动党员去向难掌握、管理难落实、活动难组织、作用难发挥等问题。我们在起草《意见》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精准有效、关爱服务的要求体现到流动党员管理全过程各方面;坚持问题导向,以求解优解思维、务实管用措施解决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系统观念,把流动党员管理放到整个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进行统筹,注重相关政策措施系统集成、协同联动;坚持求真务实,根据现实条件和工作基础,提出可操作、好落实、能见效的具体要求;坚持改革创新,总结基层经验做法,将比较成熟的措施做法吸纳到《意见》中来。
《意见》共5个部分、18条,从及时将流动党员纳入流入地(单位)基层党组织、落实基层党组织管理责任和流动党员责任要求、抓实流动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加强流动党员党组织建设、加强组织领导等5个方面,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任务措施和具体要求。
问:及时将流动党员纳入流入地(单位)基层党组织是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基本目标,《意见》提出哪些要求?
答:一是为便于基层准确认定和把握,将流动党员界定为因工作、学习单位或居住地发生变化,没有转移正式组织关系,连续6个月以上不能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活动的党员。二是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对流出党员、流入党员进行登记,运用信息手段督促流动党员向流入地(单位)基层党组织及时报到。三是区分不同情形,对规范流动党员纳入党组织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四是按照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应转尽转原则,针对流动党员不同情形,分别提出做好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具体要求。
问:《意见》对落实基层党组织管理责任和流动党员责任提出哪些要求?
答:建立流出地(单位)、流入地(单位)基层党组织的责任清单,推动基层党组织和流动党员明责履责尽责,是抓好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关键。《意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明确了流出地(单位)、流入地(单位)基层党组织管理责任和流动党员责任要求。一是以党员正式组织关系隶属作为落实党组织责任的依据,明确流出地(单位)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党支部负有主体责任,流入地(单位)基层党组织落实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责任。二是明确流出地(单位)基层党组织管理责任,从及时掌握党员外出流动情况、确定专人定期联系流出党员、按照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组织开展线上学习、引导流出党员发挥作用、做好优秀流出党员表彰相关工作、加强流出党员监督管理等方面,明确7项具体责任。三是明确流入地(单位)基层党组织管理责任,从及时掌握流入党员情况、确定专人与流入党员保持联系、组织流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做好流入党员关怀帮扶工作、开展民主评议、加强流入党员日常监督等方面,明确6项具体责任。四是根据流动党员特点,从外出前向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报告、向流入地(单位)基层党组织报到、与流出地(单位)基层党组织保持联系、外出等有关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报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对流动党员提出了5项责任要求。
问:请介绍一下《意见》对抓实流动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提出了哪些工作措施?
答:立足工作实际,《意见》对抓实流动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提出了4方面工作措施:一是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组织流动党员参加党内集中学习教育,采取灵活多样形式开展经常性教育。二是按照党员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方式,组织流动党员就近就便参加组织生活。三是激励流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从不同类型流动党员实际出发,采取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和开展党员承诺践诺、志愿服务等方式,组织引导流动党员在本职岗位上履职尽责,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城乡基层治理、联系服务群众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四是加强对流动党员的关怀帮扶,保障流动党员正常参加组织生活、行使党员权利。坚持精神激励、人文关怀与物质帮扶相结合,为流动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权益保障等提供帮助。
问:《意见》对加强流动党员党组织建设提出哪些要求?
答:流动党员党组织是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的重要组织形式。《意见》从注重规范建设和日常管理的角度,对加强流动党员党组织建设提出3方面要求:一是规范流动党员党组织设置,明确在流动党员人数较多、相对集中的地方和单位,经县级以上党委批准,可成立流动党员党组织,并对流出地、流入地党组织成立流动党员党组织的方式、隶属关系等提出要求。二是明确流动党员党组织职责任务,主要包括加强流动党员经常性教育和日常管理,开展政治学习,组织开展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评议,引导党员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同流动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联系,通报民主评议以及日常表现情况,做好接收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等工作;做好流动人员的团结凝聚和联系服务工作。三是加强流动党员党组织运行管理,要求对流动党员党组织进行调查摸底,加强规范管理,选优配强流动党员党组织负责人,强化服务保障,推动积极发挥作用。
问:《意见》对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组织领导提出哪些要求?
答:《意见》从4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建立齐抓共管工作体制,要求各级党委特别是县级党委要把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任务和经常性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领导和指导;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具体指导,督促抓好各项任务落实,会同党委社会工作部门和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定期通报和研究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促进流动党员管理信息共享、工作共抓。二是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要求县级党委对流动党员较多的基层党组织,充实工作力量,采取选派党建指导员等方式,加大指导力度;加强对从事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基层党务工作者政治能力和政策业务培训。三是加大支持保障力度,要求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划拨一定额度党费,用于开展流动党员教育培训、流动党员党组织开展活动、慰问帮扶生活困难流动党员等;统筹党群服务中心、党员教育基地等各类阵地资源,向流动党员开放活动场所,针对不同类型流动党员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法律援助等服务。四是加强督促检查,要求将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纳入巡视巡察、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以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工)委为单位,明确流动党员管理具体工作事项,抓好工作落实;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利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工作调度。
问:文件出台后,关键在落实。请谈谈如何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
答: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作为加强新时代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切实把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好、作用发挥好。一是加强学习培训。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通过专题学习、交流研讨等方式,使各级党组织和流动党员准确领会《意见》精神,严格落实《意见》要求。中央组织部将适时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等方式,抓好《意见》的学习培训和政策解读。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流出地(单位)基层党组织、流入地(单位)基层党组织和流动党员三方责任全面落实,切实抓好流动党员理论武装、纳入党组织管理、参加组织生活和流动党员党组织建设等各项工作。三是细化工作措施。各地区各部门(系统)要结合实际抓好《意见》贯彻落实,确保抓细、抓实、抓出成效。要注意用好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运用信息手段做好流动党员登记接收、组织关系转接、组织生活管理等工作。四是加强督促指导。要通过情况调度、调研督导等方式,了解掌握《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取得扎实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