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边际效用学派的经济学说
(一)奥地利学派的经济学说
1奥地利学派的先驱者及代表人物
奥地利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有卡尔·门格尔(1840年-1921年)、弗里德里希·冯·维色(1851年-1926年)、欧根·庞巴维克(1851年-1914年)等。因他们先后在维也纳大学任教,都是奥地利人,所以,奥地利学派也称维也纳学派。
戈森定律。边际效用论的奠基者和直接先驱者是德国的赫尔曼·戈森(1810年-1858年),他在《论人类交换规律的发展及人类行为的规范》一书中提出了两个规律。第一个被称为效用递减规律,即人们对某种物品的需要,随着需要的不断被满足,所感觉到的享乐程度逐渐递减,直至最后达到饱和状态。第二个被称为边际效用相等规律,是指在效用递减规律作用下,达到最大限度享乐的方式。他认为一个人如果要从一定量财货中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就必须把它在不同用途间进行分配,而分配的方式必须使得每一种用途上的财货的边际效用相等。此外,他还认为,当环境使人发现新的享乐,通过自身的改进或影响外部世界就有可能增加他的总享乐,就是说可以增加新的享乐的途径。
边际效用论,19世纪70年代由英国的杰文斯、瑞士的瓦尔拉斯、奥地利的门格尔几乎同时提出来的。门格尔在《国民经济学原理》中提出了边际效用论的基本观点,他综合前人的主观价值论和效用递减规律的观点,提出了价值决定于商品的最不重要部分的效用的理论,奠定了边际效用论的基础。
2.边际效用价值论
(1)主观与客观价值论。庞巴维克把价值分为主观价值和客观价值,认为主观价值是价值的根本问题,客观价值是由主观价值决定的。主观价值是一种财货或一类财货对于物主福利所具有的重要性。就是说,财货是否有价值,取决于人们对财货的主观评价。客观价值指的是一种财货获得某种客观成果的力量或能力,即货物的“交换能力”“购买力”或“客观交换价值”。
(2)边际效用价值论。一件物品的价值是由它的边际效用量决定的。边际效用量由需要及其供应之间的关系决定的。一方面,要求满足的需要越多和越强烈,另一方面,能满足该需要的物品量越少,则得不到满足的需要阶层就越重要,因为边际效用也越高。反之,需要越少和越不迫切,而能够用来满足它们的物品越多,则更下层的需要也可得到满足,因为边际效用和价值也就越低。
3.生产性物品的价值理论。(1)门格尔提出,生产资料的价值是由它们生产出来的产品的价值决定的。即所有生产性物品只有在它生产出来的产品能提供效用即满足人类的某种需要时,才有价值。所以,生产性物品的价值最终是由它们的最后制成品的边际效用量所规定的。(2)归算价值论,维色从边际效用论和生产三要素论出发,认为门格尔的方法只适用于确定同一种类消费物品的价值,不适用于确定不同种类的生产要素共同生产某一产品时的各自的价值。
4.奥地利学派边际效用价值论的错误:(1)奥地利学派把价值归结为人类对财货效用的主观评价,抹杀了价值这一经济范畴的历史性和社会性。并且把物品混同于商品,把价值的客观物质内容说成是一种主观心理现象是荒谬的。(2)认为价值的大小取决于财货满足边际欲望的边际效用量。这种欲望和效用都是心理因素,而心理因素是根本无法用数量来测定的。(3)把人对物品的主观评价作为价格形成的前提,犯了颠倒因果的错误。(4)关于生产资料价值形成的观点,也是倒因为果的诡辩。(5)认为一种物品要具有价值,必须既具有有用性,也具有稀缺性。这里把稀缺性看做价值的前提条件,无非是妄图割断价值和生产商品的劳动的联系,否定劳动价值论。
5.庞巴维克的资本理论,他从人与物、人与自然的关系上看待资本的性质,认为资本就是生产资料,运用生产资料的生产就是资本主义生产。该理论是以一般生产的描述来代替和掩盖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特有的本质。
6.时差利息论,把资本主义社会的各种剥削收入说成是人在不同时间内对物品效用的主观评价的差异的结果,认为人对未来物品的边际效用的评价低于人对现在物品的边际效用的评价,两者之间的差额变形成时差利息。
(二)数理学派的经济学说
数理学派,亦称数理经济学派,是边际效用学派的一个分支,这个学派的特点是以边际效用学说为理论基础,运用数学方法研究、论证和表述经济现象的规律,是边际效用学说和数学方法相结合而产生的一个经济学流派。
1.杰文斯的最后效用程度价值论。现有商品量中那极小的或无限小的最后加量或次一可能加量的效用程度就是“最后效用程度”,杰文斯认为随着一个人拥有的商品数量的增加,“最后效用程度”是逐渐减少的。价值的大小就取决于“最后效用程度”的大小,即边际效用的大小。
2.瓦尔拉斯的“一般均衡论”。瓦尔拉斯认为,市场上所有各种商品的供给、需求和价格是相互影响、相互依存的,因此,不仅要研究两种商品相交换时的价格决定,更重要的是还必须考察市场上所有商品供给和需求同时达到均衡状态条件下价格的决定,即必须建立一般均衡价格理论体系。
3.局部均衡论,只孤立地研究一种商品的价格,如何由供给和需求两种相反力量的作用而得到均衡的理论。
4.边际效用基数论,认为边际效用是可以计量的,可以用基数1.2.3等来表示边际效用的绝对值,并且可以在个人之间进行比较。
5.序数效用论,帕累托认为人们对于某种物品的边际效用,不可能说出它的绝对值,但是可以用第一、第二、第三这样的序数来表示或比较两种或两组物品的效用孰大孰小,或者所属的等级孰高孰低,或并无差别。
6.无差异曲线,帕累托以边际效用序数论为基础 ,创立了“无差异曲线”,他举例说,假定某人有1公斤面包和1公斤酒。假定他的需求是一定的,那么,他也许愿意有稍许少些的面包和稍许多些的酒,或者相反。前后两种组合对他来说是一样的,是没有差异的。
(三)美国学派的经济学说
约翰·贝茨·克拉克(1847年-1938年)是边际效用学派在美国的主要代表。成名代表作是《财富的分配》,著作还有《财富的哲学》《经济理论要义》等。
1.新的三分法和静态经济学、动态经济学。
(1)三分法,克拉克认为,政治经济学应分为研究不同规律的三个部分:第一分部应当介绍财富的普遍规律,讨论比较一般的生产规律和所有的消费规律;第二分部是静态经济学,研究的是静态经济规律;第三分部是动态经济学,研究的是动态经济规律。
(2)静态经济学(静态经济规律),即在已有交换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形式和活动方式不变,如人口不变、资本数量不变、生产技术和生产组织不变、企业性质和消费倾向不变等情况下的生产和分配的规律。
(3)动态经济学(动态经济规律),它说明由于社会的组织和活动方式的不断变化,如新的机器生产方法的不断采用、新的动力和新的原料不断地被运用于生产、人口的增加和移动,在竞争中大企业吞并小企业,企业规模不断扩大,等等。在这种交换行为和其他各种经济组织、各种经济因素都在变动的条件下,财富、生产和分配将发生什么样的变化。
2.边际生产力论。克拉克用边际生产力论来说明工资与利息的来源和标准。他以价值是土地、劳动和资本的共同产物这一生产要素论为出发点,用以论证各生产要素都是价值的源泉,都应从生产成果中得到相应的份额。他把“土地报酬递减规律”扩展到其他生产要素上,认为劳动和资本的生产力也是递减的,然后又把边际概念引进来,套在“生产力递减规律”上,又借助于供求论,编造了一个边际生产力的分配论。克拉克认为,最后一个单位的劳动和资本决定工资率和利息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