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社会主义法律的特征和运行
一、法律的含义及其历史发展
(一)法律的含义
1.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和实施的行为规范,具有强制性
2.法律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3.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综上所述,法律的定义: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二)法律的历史发展
A.法律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本内容和性质总是与所在社会的生产关系相适应。建立在私有制经济基础之上的剥削阶级类型法律:奴隶制法律、封建制法律、资本主义法律
B.社会主义法律是新型的法律制度,以公有制为经济基础,保障全体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通过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来推动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日益丰富,从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富裕。社会主义法律是最广大人民群众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保证。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特征
A.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形成了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推进改革开放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B.本质特征:
1.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
2.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科学性和先进性
3.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保障
三、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
法律的运行是一个从创制、实施到实现的过程。这个过程主要包括法律制定、法律执行、法律适用、法律遵守等环节。
【法律制定】是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活动,是法律运行的起始性和关键性环节。
【法律执行】广义上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国家和公共事务管理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狭义上,法律执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执行法律的活动,也被称为行政执法,行政执法是法律实施和实现的重要环节。
【法律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适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法律遵守】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利或权力以及履行职责或义务的活动。
第二节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一、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
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和根本遵循是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和意义
【形成】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创造性提出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习近平法治思想。
【意义】
A.习近平法治思想是经过长期发展而形成的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的法治理论体系,为建设法治中国指明了前进方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B.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法治的生命力和优越性,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发展,增强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增强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定力、前进动力,引领着法治中国建设迈向良法善治新境界。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
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精辟概括的“十二个坚持”: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
关于【政治方向】,这一思想深刻回答全面依法治国由谁领导,依靠谁,走什么道路等大是大非问题,指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前进方向;
关于【战略地位】,这一思想深刻回答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国的问题,深刻揭示全面依法治国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
关于【工作布局】,这一思想深刻回答全面依法治国如何谋篇布局的问题,明确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总抓手和基本思路;
关于【主要任务】,这一思想深刻回答全国依法治国如何突破的问题,指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战略安排;
关于【重大关系】,这一思想深刻回答如何正确处理政治与法治、改革与法治、德治与法治等重大问题,揭示法治中国建设的认识论和方法论;
关于【重要保障】,这一思想深刻回答全面依法治国需要什么保障的问题,指明全面依法治国的人才支撑和“关键少数”。
其中,“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等重要表述,从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将治国理政和管党治党紧密结合起来,使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在法治轨道上实现融合贯通,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一)为什么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1.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历史的必然结论
2.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所决定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这一制度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保证了人民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中心地位,这是我们的最大制度优势。
3.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立足我国基本国情的必然选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遵循的原则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3.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4.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5.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三、建设法治中国
全面依法治国的宏伟目标是建设法治中国,要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总抓手,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要形成:
1.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
2.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
3.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
4.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
5.完善的党内法律法规
(二)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1.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一个有机整体,关键在于党要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要坚持依法行政
2.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相辅相成。
法治国家是法制建设的目标
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点
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
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法治社会建设是基础工程。
(三)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科学立法(全面依法治国的前提)
严格执法(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
公正司法(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
全民守法(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
第三节 维护宪法权威
一、我国宪法的形成和发展
(一)我国宪法的形成
详见教材P218页
(二)我国宪法的修改
回顾党领导的宪法建设史,可得出以下结论:
1.制定和实施宪法,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必然要求。
2.我国现行宪法是在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功经验基础上制定和不断完善的,是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
3.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充分发扬民主,领导人民制定出体现人民意志的宪法,领导人民实施宪法。
4.党高度重视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的重要作用,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推动宪法完善和发展,这是我国宪法保持生机活力的根本原因所在。
二、我国宪法的地位和基本原则
(一)我国宪法的地位
我国宪法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具有显著优势,坚实基础,强大生命力。宪法至上地位主要体现在其特有的作用、效力和内容等方面。
A.我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B.我国宪法是国家各项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
C.我国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领导核心、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道路、奋斗目标。我国宪法确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确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D.宪法是实现国家认同、凝聚社会共识、促进个人发展的基本准则,是维系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凝聚力的根本纽带。
(二)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1.党的领导原则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优势。
2.人民当家作主原则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
3.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4.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民主集中制是我国国家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的基本原则,是我国国家制度的突出特点和优势,也是集中全党全国人民集体智慧,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基本原则和主要途径。
三、加强宪法实施与监督
(一)加强宪法实施具体怎么做?
坚持依宪执政
坚持依法立法
坚持严格执法
(二)完善宪法监督具体怎么做?
健全人大工作机制
健全宪法解释机制
健全备案审查机制
健全合宪性审查机制
第四节 自觉遵法学法守法用法
一、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
(一)法治思维及其内涵
法治思维是指以法治价值和法治精神为导向,适用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法律方法思考和处理问题的思维模式。
法治思维包含以下几层含义:
第一,法治思维以法治价值和法治精神为指导,蕴含着公平、平等、民主、人权等法治理念,是一种正当性思维。
第二,法治思维以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为依据,指导人们的社会行为,是一种规范性思维。
第三,法治思维以法律手段与法律方法为依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解决纠纷,是一种逻辑思维。
第四,法治思维是一种符合规律、尊重事实的科学思维。
(二)法治思维的基本内容
1.法治思维主要表现为价值取向和规则意识,价值取向是指如何看待和对待法律,规则意识是指如何用法律看待和对待自身。
2.法治思维主要包括
A.法律至上(法律至上具体表现为法律的普遍适用性、优先适用性和不可违抗性)
B.权力制约(包括权力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四项要求)
C.公平正义(包括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和救济公平)
D.权利保障(包括公民权利的宪法保障、立法保障、行政保障和司法保障。宪法保障是权利保障的前提和基础。立法保障是权利保障的重要条件。行政保障是权利保障的关键环节。司法保障是公民权利保障的最后防线)
E.程序正当(表现在程序的合法性、中立性、参与性、公开性、时限性等方面)
二、依法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
(一)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
1.法律权利是指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制约的行为自由,是法律所允许的权利人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而采取的、由其他人的法律义务所保障的法律手段。
2.权利的产生,发展和实现都必须以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为基础,强调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对权利的制约和决定作用。
3.法律权利的特征
A法律权利的内容、种类和实现程度受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
B法律权利的内容、分配和实现方式因社会制度和国家法律的不同而存在差异
C法律权利不仅由法律规定或认可,而且受法律维护或保障,具有不可侵犯性
D法律权利必须依法行使,不能不择手段地行使法律权利
4.法律义务是指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制约的社会责任,是保证法律所规定的义务人按照权利人要求从事一定行为或不从事一定行为以满足权利人利益的法律手段。
5.法律义务的特点
A.法律义务是历史的
B.法律义务源于现实需要
C.法律义务务必依法设定
D.法律义务可能发生变化
6.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
法律权利与义务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不可分割,相互依存。在社会生活中,每个人既是享受法律权力的主体,又是承担法律义务的主体。在法治国家,不存在只享受权利的主体,也不存在只承担义务的主体。
法律权利的实现必须以相应法律义务的履行为条件。法律义务的设定和履行也必须以法律权利的行使为根据。有些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具有复合性的关系,即一个行为可以同时是权利行为和义务行为,如劳动的权利和义务、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等。
(二)我国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
政治权利:选举权、表达权、民主管理权、监督权
人身权利: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住宅安全权、通信自由权
财产权利:私有财产权、继承权
社会经济权利:劳动权、休息权、社会保障权、物质帮助权
宗教信仰自由
文化教育权利
(三)依法行使法律权利
●权利行使目的的正当性
●权利行使的必要限度
●权利行使方式的法定性
●权利行使的正当程序
(四)依法行使法律义务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
●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
●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依法服兵役的义务
●依法纳税的义务
三、不断提升法治素养
(一)尊重法律权威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1.要信仰法律,对法律常怀敬畏之心
2.要遵守法律,用实际行动捍卫法律尊严,保障法律实施
3.要服从法律,拥护法律的规定,接受法律的约束,履行法定的义务,服从依法进行的管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要维护法律,争当法律权威的守望者,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具有良知的护法者
(二)学习法律知识
学习和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是提升法治素养的前提。
参与法治实践是学习法律知识的有效途径,如参与立法讨论、旁听司法审判、参与校园法治文化活动
(三)养成守法习惯
增强规则意识;守住法律底线
(四)提高用法能力
维护自身权利;维护社会利益
本学期课程内容已全部完结~预祝同学们考试顺利!
期末周辛苦啦,大家注意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