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课开始讲第二品中有为法产生之理。有为法包括色法、心法、心所法和不相应行。有部宗和经部宗一般被称为有实宗,他们对于世界的解释上认为外境和心识都是真实存在的,唯识宗则不承认有外境但承认心识实有,中观宗既不承认外境也不承认心识实有。现在来学习下有部宗的世界体系。
一、色法产生之理
有部宗认为色法是如何构成?其认为欲界组成色法的基本单元必须有八微或者说有八种特性,即地水火风色香味触(此为基本微尘,前文五根五境为可见或可接触的色法,两者不同层面)。单独的地水风火等是无法构成色法,必须八事同时具足。若是内界有情,应加上身根,就变成九法构成。若是眼耳鼻舌根则应再加相应根尘,变成十法构成。问:为什么四根尘不能同时相加呢?因为四根别别不同,故不会同时组成色法。如眼根就是十微构成,耳根也是,不会出现既是眼又是耳的情况。再问:为何不加声音呢?因为声音是所作性的,有敲打才有声音,无敲打无声,故不一定是色法组成的必要元素。如果四大相击发声时,可以加声一。
经部则不同意有部的观点,认为未必都是八微组成。有者是一尘,如光(色);有者二尘(如声、触);三尘,如烟(色、味、触);四尘,如沉香(色、香、味、触)。
二、心所法产生之理
有部宗体系中心所法有四十六个,包括10个遍大地法、10个大善地法、6个大烦恼地法、2个大不善地法、10个小烦恼地法、8个不定地法。为何称为地?地谓行处,若此是彼所行处,即说此为彼法地。而地是心王,心所在心王上行动,故名地。
(1)遍大地的法
遍大地法的特点是任何一个心产生时,十个遍大地法必然同时产生,即受、想、思、欲、触、智慧、忆念、作意、胜解以及三摩地。《大乘阿毗达磨》认为只有五种心所必定具足,称其为五遍行法,即受、想、思、触、作意。
十个法具体法相如下,1、受:为领纳,所领纳苦乐舍三种。2、想:为取像,把男女、苦乐等放到心上构思、归纳、认识。3、思:心决定做某个事,即心之造作。4、欲:是对于外境的一种希求心。5、触:根、境、识和合生触(并非色法触)。6、慧:对诸法进行抉择。7、忆念:不忘所缘,也即回忆。8、作意:心专注分别所缘之境。9、胜解:相信认可,产生定解。10、三摩地:一缘专注(并非入定)。
分析其中区别,思心所是在见到外境后所生起的一种动摇心态,就好像吸铁石接近铁屑时,铁屑就会开始动摇一样,但此时并未直接执著;动摇之后会专注于外境,这时即为作意;专注之后想要获取此外境,这就是欲。
(2)大善地法
大善地法即不论何种善心生起,均会有十种善心同时出现。信心、不放逸、轻安、舍心、知惭、有愧、无贪、无嗔、无害、精进。
具体法相如下,1、信心:相信四谛业因果等,包括清净信、意乐信、不退转信。2、不放逸:护心,专注于善法(经常观察三门而作取舍,对治懈怠,时时刻刻不被懈怠、散乱所转)。3、轻安:行善有足够的心力,内心堪能,可以分身轻安与心轻安两种。4、舍:不昏沉、不掉举,令心平等,无警觉性。5、知惭:对功德、有功德的人恭敬、崇拜、随学。6、有愧:害怕罪法。7、无贪:对可爱的东西无贪染心。8、无嗔:没有嗔恚、害心,即慈。9、无害:没有损恼他的心,即悲。10、精进:对善法有勇气做下去。
分析其中区别,1、不放逸和精进区别,颂疏:精进是勇,勇于做善事,再困难也要做;不放逸是对善法专注地修。(个人理解不放逸更侧重谨慎防护,精进是勇猛修持善法)。2、无嗔和无害区别:颂疏从慈和悲不同角度说明。
(3)大烦恼地法
大烦恼地法有六种,即痴、放逸、不信、懈怠、昏沉、掉举,其恒随一切烦恼心而产生。
具体法相如下,1、痴(无明):没有明白了知道理,决断不了事情。2、放逸:不放逸违品。3、不信:信心的违品。4、懈怠:精进的违品。5、昏沉:昏沉,修善法身心没有力量。6、掉举:心不能安静下来。
(4)大不善地法
无惭与无愧是惭与愧的违品,此二者随从不善心产生,不会随从其他心产生。
具体法相,1、无惭:对功德及有功德的人不恭敬,不崇拜,不随学; 造罪后以为无所谓 2、无愧:造罪不知道会下地狱受苦;造罪,人家知道了,也无所谓
(5)小烦恼地法
怒、恨、谄、嫉妒、恼、覆、吝啬、诳、骄、害即是小烦恼地法。有三个特点:1、唯修所断;2、第六意识起的,有了无明,烦恼才起来;3、各别现行,起了一个,其他的就不起。
具体法相如下,1、怒:有情、无情,觉得没好处,心里发怒(怒不如嗔严重)。2、恨:怀恨在心,放不下。3、谄:表里不一,拍马屁。4、嫉:见人家好,心里不高兴。5、覆:罪业不发露忏悔。6、恼:紧紧执着罪业,不听他人劝阻。7、吝:对财、法不肯布施。8、诳为名利,装模作样骗他人。9、骄:自高自大。对于自己的种姓、财富等产生极大满足。10、害:强迫人家,并且打骂。
分析区别,骄和慢中慢是认为自己超过他人,骄是对自己的相貌等洋洋得意。
(6)不定地法
不定心所共有八种,即寻、伺、后悔、睡眠、嗔怒、贪、我慢、怀疑,如世亲论师说:“所谓寻伺悔,睡眠嗔怒贪,我慢与怀疑,此八称不定。八个法不满足小烦恼地法的三义,贪嗔寻伺睡眠没有上三义内涵,慢和疑缺唯修断,后悔未必和无明相应。故前面心所的特点都无法安立,从而安立不定地法。
具体法相如下,1、寻:寻求,粗的心;2、恶作:追悔;3、嗔:起嗔心产生恶行,将来受苦;4、伺:伺察,细的心;5、贪:贪着三有,将来生苦;6、慢:抬高自己,看不起别人;7、睡眠:令心昧略;8、疑:于真理、善法犹豫怀疑,善法生不起来。
(7)心所法生起情况分析
情况一、随欲界善心,必然会有10遍大地法+10大善地法+寻伺=22个心所生起。
情况二、随欲界不善心,可以分为三种情况。1、随不共无明(共同无明指与贪嗔慢等烦恼相应的无明。不共无明指独立生起,不与贪嗔慢等烦恼相应的无明。),则有10遍大地法+6大烦恼地法+2不善地法+寻伺=20个心所生起。2、随邪见、见取和戒禁取见(身见、边见为有覆无记,不在此中),有10遍大地法+6大烦恼地法+2不善地法+寻伺=20个心所生起。为何不加见自己=21个呢?因为见含在慧心所中,故遍大地法中已含。3、随贪嗔慢以及其他小烦恼等,则有10遍大地法+6大烦恼地法+2不善地法+寻伺+本法=21个心所生起。
情况三、随欲界有覆无记心,则有10遍大地法+6大烦恼地法+寻伺=18个心所法生起。
情况四、随欲界无覆无记心,则有10遍大地法+寻伺=12个心所法生起。
(8)上界心所存在的情况
若得初禅除,则会除不善法、后悔和睡眠。因为一禅无意苦受故无后悔,无段食故无睡眠。那具体不善法有哪些?不善有十,不定地法中嗔是一个;十个小烦恼中,怒、覆、吝、嫉、恼、害、恨七个是不善的(不包括谄、诳、骄);再加上大不善地法的无惭愧、无愧。所以假设有人得了一禅禅定,上述法是没有的,可以不用睡觉、没有嗔心等。如果有人声称得了禅定,我们可以以此标准进行观察。
若得一禅中间则定除寻,因为是无寻唯伺地。若二禅以上除伺和谄诳,一禅仍有谄诳,因为有主尊关系,如马胜比丘问大梵天四大种问题的公案中,大梵天仍有谄诳。
除去这些后具体还保留哪些呢?十个遍大地法、十个大善地法、六个大烦恼地法仍有,小烦恼地法中保留骄,不定地法中保留贪、慢、疑,因为仍有上二界的贪心,对于禅定的骄慢等。
三、不相应行产生之理
不相应行法,它们不与心和心所相应,是独立之法,可包括于行蕴之中。《俱舍论》有十四种不相应行,得绳、非得、同类、无想、无想定、灭尽定、命、生、住、异、灭、名称、语言、文字十四种。此处广讲同类、无想、无想定、灭尽定、生、住、异、灭。这些不相应行,有部认为是真正实有之法。
(1)同类
同类,又叫同分,分即因,有这个因,有情身形、欲乐、作业等相似。有部认为同类是实有的物质,如一类有情叫“人”,存在着令这类有情成为“人”的物质。实际经部以上不承认同类实有,它只是在分别念中的概念,是总相的概念,有名言总相和义总相。
(2)无想和无想天
无想天与下文所说的无想定不同,无想定是一种禅定,它是转生无想天之因;无想天则是获得的果位。无想是在获得无想天的果位时,能够使天人相续中灭除一切心与心所的一种成实物,有部认为就如同挡水的水坝一样,有一个成实物挡在其相续中。
无想天位置在四禅广果天高胜处。四禅有三凡夫天和五净居天,三凡夫天为无云天、福生天和广果天。无想天寿命500大劫,相续中心心所不会产生,只是在投生的时候和死的时候有心。他在入定中有触食、思食和识食来安住。
关于无想天是否有心?随教经部认为有心的种子;随理经部认为有细微的意识;《中观总义》认为无想天和灭尽定时有一种细微的意识。故上上宗派安立有细微的意识存在,否则会有变成无情法的过失。
若修无想定顺后受业必转生欲界。如第一生修无想定,第二生顺次受业转生无想天,第三顺后受业生下堕欲界。如射箭力量灭尽,箭会落地。转生欲界何处?回答:不定,若修无想定时认为此是解脱涅槃,产生邪见则会堕恶趣。但因为无想定本身是善业,有出离心、闻思慧等,也可能转生善趣。
(3)无想定和灭尽定
无想定和灭尽定是经论中经常看到的禅定,前者为外道和凡夫定,后者为圣人定。大小乘灭尽定有区别,在《入中论》中分析过小乘灭尽定本体为有漏,灭尽受想,为有边范畴。大乘灭尽定完全息灭有无是非一切的边际。阿罗汉可以刹那出入灭尽定,大乘菩萨到七地远行地方能刹那起入。
两个定的共同点有,1、发心皆为善性;2、把心心所灭掉;3、依靠欲、色界身体,不依靠无色界,否则色和心都没有,命根没有所依;4、要得定需用很大加行。
两个定的不同点有,1、发心,无想定:发心求解脱灭心心所,认为受想是轮回根本。灭尽定:求静住,圣人为断非想非非想天烦恼故暂作休息。2、所修的人,无想定:外道和凡夫,圣人不修,因无想天为无暇处,无法修法。灭尽定:三果以上圣人可修。(1)凡夫害怕断灭不能修。且要以圣道力才能修。(2)一、二果圣人未断欲界烦恼,无法起非想非非想定,不能修。3、所依定,无想定:四禅。灭尽定:非想非非想定;4、加行,无想定:以灭想为主。灭尽定:厌受和想。5、受业及果,无想定:顺次生转无想天。灭尽定:顺生、顺后转有顶、不定如阿罗汉入灭定得涅槃,则不受果。6、初起,无想定:依欲色界身体,灭尽定:最初人中,因为人智慧利,且有佛陀说法。
(4)生住异灭
生住异灭是有为法之法相。有部认为此四法成实存在,可包括于不相应行之中。四法的作用,生是起作用令法从未来进入现在;住令作用暂时安住产生自果;衰作用减弱;灭作用消失。由于有部承许三世实有,法体恒有,过去现在未来只是是否有作用的区别。
关于法相和随相,由于生本身也是有为法,故其有小生、小住、小异、小灭。那有人疑问是否会有无穷的过失?比如生有生之生,生之生还有生生之生。并不会,因为随相只能对一法起作用。比如定义小生的作用是产生生,小住就是令住住,无法再产生下一轮生。所以综上有部认为一个法产生会有九个法出现,本法+四法相+四随相。
经部认为生住异灭为假立,无实体,只是事物发展过程。如果生住异灭同时起作用有相违的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