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工作要确保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绝对安全,杜绝失密、泄密和丢失现象。转递干部人事档案必须通过机要交通或者安排专人送取,转递单位和接收单位应当严格履行转递手续。干部人事档案不得以平信、挂号、包裹、快递等形式公开邮寄,一般不允许本人自带。凡转递干部人事档案,均应贴上密封条并加盖密封章,按规定填写统一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转递单》,接收单位应在收到干部人事档案并核对无误后签名、盖章,并及时寄回回执,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的绝对安全。转出单位逾期15日(跨地区调动逾期1个月)未收到回执的,应及时追查,以防丢失。《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转递单》由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保存1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