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笔记|民事诉讼法【朴素价值观可能不管用了?】
人生的第一场诉讼,是三年前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当时的我自诩懂些法,稀里糊涂凭着一腔热血,从一审打到二审,再申请保全、执行,最终拿到赔偿款。如今看来我也不过是千千万万法盲中的一个, 那时的我,仅仅真的是靠着最朴素的价值观,认真阅读法院给我的每一份文书,不懂就问,决心与开发商刚到底,每一步,都困难比办法多。在案件海量增长的这几年,特别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呈几何增长,以自己又怎么与背靠国字头的房产商较量呢。时至今日想来,当时的自己还真是不知者无畏。立案就被卡住,刚补好一个材料,又要求补另一个,前前后后交涉十多个回合,还是在最后两个回合交锋时录下通话,以此找到突破口,借着上级和纪委的监督由头,最终给立了案。我知道,这只是迈进诉讼程序的第一道关卡,也终于让我亲身体验了传说中的“立案难”,以后空闲了再把案子所有细节整理出来,今天就先到此为止。分享一个我觉得比较有参考意义的真题吧,希望给到有需要的你一些启发或帮助。案情如下:A和B签订一份买卖合同,A将一批货物出卖给B支付100万元。A交货后,B迟迟不支付货款,A只能起诉到甲市乙区法院,经审理判决B向A支付5万元。A不服一审判决,向甲市中级法院上诉,二审过程中,A和B达成和解协议,B同意支付80万元,A当即撤回上诉,后B仍不履行,A应当如何处理?(单选题)我想没有学过法律的你,一定和当初的我一样,字都认全了可就是看不懂,明明都是中国字儿,可就是不会,只有朴素的价值观、公平正义感、是不是完全不知道怎么办?是啊,法律需要系统学习,不急不躁,在错综复杂的案情中,剥离出有用的信息,让它们各归各位,发挥它们应有的作用。解析:首先,诉讼程序分为一审、二审、再审。本题中,A和B之间存在买卖合同纠纷,A是债权人,B是债务人。A为原告向法院起诉B为被告,法院受理代表进入一审程序,一审经过实体审理作出判决。其次,A或B不服一审判决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A不服上诉,A为上诉人,B为被上诉人,二审法院受理后进入二审程序。从次,一审二审诉讼过程中,双方可以自愿和解或调解,也可以撤回起诉或撤回上诉,但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最后,本题中,在二审中达成和解协议,且A撤回上诉,将产生的法律后果是,①A选项,撤回上诉,表示A处分了自己的上诉权,法院裁定准许撤诉的,一审判决生效,即一审B向A支付5万元的判决即生效,后这一纠纷不能再次起诉,但可申请执行这份判决;②B选项,和解协议仅具有合同的效力,不能直接根据协议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可以根据这份协议另行起诉要求支付80万元。③C选项,同A选项解析,只要一审判决生效,就丧失再起诉权,即“一事不再理”不能重复起诉;④D选项,由于A撤回了上诉,一审已经生效,而上诉只能在一审判决未生效前提起。对于一份生效判决,若有证据证明确有错误,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想要推翻一份生效判决,在司法实践中据不完全统计万分之几的概率,所以当时排除万难,多交一份上诉费用,不是为了体验我国两审终审制度,只是单纯认为一审判决不公允,其实只不过是可左可右而已,用法言法语讲叫“法官裁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