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a 有特殊需要的儿童
1️⃣当有特殊需求的儿童要加入儿童群体时,教师有必要在该儿童入园的第一天之前就掌握他的特殊状况。
调查方式:家庭问卷、家访、专家那里获得该儿童的情况报告(或者如果家长同意的话)。
2️⃣已经被诊断为生理或心理障碍的儿童进入托幼机构或学校时:
🎗️对0~2岁的孩子执行个别化家庭服务计划(类似于针对0~3岁儿童及其家庭的个别化教育方案)
🎗️对3~21岁的学生可执行个别化教育方案(为每个3~21岁残疾学生所做的记录,描述其当前的身体机能以及短期和长期的学习目标) 。
一个包容的机构可以使每个孩子都在对其有最少限制的环境(这是一个法律术语,指为满足有特殊需要的儿童,而对常规教育环境作出的最大可能的调整)中获得发展。
3️⃣分离焦虑
残疾儿童的家人对于将孩子送到学校去可能会更焦虑。这种焦虑可能会传染给孩子,加重双方的分离困难。
教师需要使孩子及其家人放心,孩子将得到很好的照料,会被集体接纳。事实上,包容的环境常常有助于儿童培养助人为乐、理解情感和接受残疾儿童等品质。
🎗️1.“视力障碍”:对每日常规活动所进行的录音。
🎗️2.听力障碍:通过图片的方式向他们展示园(校)内的常规活动。
🎗️3.情绪障碍或行为障碍的儿童:教师应与其家人及相关专家座谈,以透彻了解他们的情况,从而做好准备始终如一地以适合的方式与他们相处。
🎗️4.看护者应熟悉儿童用于交流的语言,了解儿童体能障碍的相关知识,这将有助于调整儿童所处的环境,使其更适合他们的发展。
🎗️5.在特殊儿童群体入园之前为他们做好相应调整——对于教室的布置、工作人员的思维方式及工作方法。使这些调整有助于让儿童发挥自己的最大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