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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论》第258条:“若脉数不解,而下不止,必协热便脓血也。”
此条承接前条“下后脉数不解”之病势,若热邪不除,反迫津下泄而成“下不止”,进而热毒深入血分,灼伤肠络,则必致“协热便脓血”之变证。
原文释义
“若脉数不解,而下不止,必协热便脓血也。”
“若脉数不解,”
·指前文“假令已下,脉数不解”的同一状态,即下法之后,里热未清,热象(脉数)依然存在。
此“热”是后续一切变证的总根源。
“而下不止,”
“下不止”指下利(腹泻)频仍,不能自止。
· 病机:此非虚寒下利,乃 “热迫津液下泄” 或 “热迫大肠,传导太过” 所致。或因下药损伤肠胃,热邪乘虚下迫;或患者阳明湿热素盛,热重于湿,下后热势下趋。
此“下利”是热邪寻出路而不得其正途的表现。
“必协热便脓血也。”
·“必”字强调病势发展之自然结果,若不加干预,必将如此。
· 协热:
“协”者,兼夹、伴随之意。
“协热”即指 “热邪参与、主导” 的病理过程。此热乃上述“脉数不解”之热。
· 便脓血:
热邪由气分深入血分, “热毒炽盛,灼伤肠道血络” ,致使血液外溢,与肠道败浊之物、热邪相混,化为脓血,随大便而下。此即 “热痢” 或 “疫毒痢” 之属。
· 病机总括:
全句描绘了一个清晰的传变链条:下后余热未清(脉数不解)→ 热迫大肠(下不止)→ 热伤血络(便脓血)。
思辨
对比学习:
· 第257条:
下后脉数不解 + 不大便 + 消谷善饥 → 热与血结为瘀血 → 治宜抵当汤(破血逐瘀)。
· 第258条:
下后脉数不解 + 下不止 → 热迫大肠,灼伤血络为脓血 → 治当清热凉血、解毒止痢(条文未出方,可思白头翁汤、黄芩汤等)。
两者病源同(下后余热),病位同(深入血分),但病理产物与临床表现迥异,治法亦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