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始学习第五品观六种品,“六种”也叫“六界”,即地、水、火、风、空、识。界的意思是种族和种类。六界中四大为色法,识为心法,而心色不离空界,故六界是人我根本。
品关联:1、因缘是万法的因,情因是万法的果,放了因果,外人执无因无果及虚空,故前破有,今破空。2、前破三有为,今破三无为,令有为无为毕竟空。3、前破蕴处,今破界。
本品的推理方法主要有两种:首先遮破六界中的虚空界,破的时候是从法相事相和有实无实两个方面观察;之后以此类推遮破地水火风等其它五界。关于虚空有部宗认为虚空有虚空无为和虚空界,前者是无为法后者是有为法,它们都是有实法。经部不承认虚空是有实法,而是认为虚空是没有色法的质碍,没有实在的体性。中观宗认为虚空是缘起的假名,它的存在和色法有依存关系,依缘起而生,依缘起而散。今观六种了知其非有非无,即是实相。
辛一、理证广说;壬一、破虚空相;癸一、事相法相不成立;子一、事相不成立;丑一、法相无法安立;寅一、无法相前事相不合理;卯一、正说
空相未有时,则无虚空法
若先有虚空,则为是无相
这里先解释法相、名相、事相的概念。任何一法,在本体上与其他事物不共的特点就是法相。举例如人的法相是知言解义,黄牛法相项峰垂胡。所谓事相就是法相所表示的事物本身,它是一种带有特征性的显现,也是法相和名相的所依。举例张三和李四就是具体人的事相。所谓名相是指一个法的名称,举例如一个人的法名或俗名。
那虚空的三相:无有阻碍、能容纳一切法是虚空的法相;虚空本身是虚空的事相;虚空的名称是虚空的名相。有部宗认为虚空是无碍、实有的无为法,通过法相、事相、名相就可以证明其存在,因为这三相各自具有实有的本体,并不是分别念假立的法。
颂词解释:当虚空无阻碍的法相尚不存在时,则不会有虚空法(事相)。如果先有了虚空,虚空就应成为是无有法相的虚空(事相)。总而言之法相和事相为互相观待的法,故都无自性。
思考在学习量理宝藏论中提到,因明前派承许名相、法相和事相三者都是依靠自己的力量、独立自主的自性现前它们的行相。比如认为法相是外境的有实法,如外面真实存在的项峰垂胡是法相。自宗驳斥:这不合理,否则见到项峰垂胡就能了知它叫黄牛,因为自相法能显现取,不会存在不了知名相情况。故因明自宗安立法相、事相、名相都是在遣余识前安立,就像瓶子的所作和无常。既然因明中在名言谛并不承认三相是有实法,为何有部要说三相实有呢?因为如果假设法相等仅是总相的概念,那无法在胜义中成立并证明事物本体存在,故和前面有部自宗想要安立的不符,所以总相、反体只能在名言分别念假立。
卯二、无相则法相无依
是无相之法,一切处无有,
若无无相法,法相依何成。
此科判是说,如果没有虚空(事相),虚空的法相就成了无有依靠。“是无相之法,一切处无有。”这种无法相之事相法,在一切时处都不会有。“若无无相法,法相依何成?”如果没有无法相的事相法,那法相依靠什么成立呢?第一句用了两个否定词,好像表示肯定,但其实意思就是说,如果虚空(事相)不存在,那虚空无阻碍的法相依靠什么成立呢?总之通过以上两颂可以推出:如果虚空事相成立之前没有虚空法相,虚空事相就不能成立;如果虚空事相不成立,虚空法相就无法安立。
下一颂是说,如果虚空事相成立之前有了虚空的法相,或者虚空根本没有法相,虚空事相都无法安立。
寅二、有无法相,事相不合理。
有相无相中,相则无所住,
离有相无相,余处亦不住。
“有相无相中,相则无所住。”无论在有相的法,还是在无相的法当中,法相都无法安住。如果先有了法相,则法相无法安立。比如若虚空已经有了“无阻碍”的相,就没有必要再为它安立法相,否则就会有两个法相的过失。如果虚空本身根本没有法相,也无法为它安立法相,因为无法相是自性成立的,实有的无不可能变成有。“离有相无相,余处亦不住。”离开了有相和无相的法,在其余处,法相亦无法安住。
丑二、以此知事相不合理
法相无有故,可相法亦无
因为相法(法相)无法安立的缘故,事相法也不能成立。此处的“可相法”指虚空本身(事相)。现在我们一般叫“事相法”,鸠摩罗什大师称“可相法”。
子二、法相不成立
可相法无故,相法亦变无
因为虚空的可相法(事相)不存在的缘故,虚空无阻碍的法相也不可能存在。
子三、摄义
是故今无相,亦无有可相
综上所述,虚空法相无法安立的缘故,虚空事相不能成立,因为无有任何特点的法在世界上根本找不到;如果虚空事相不存在,虚空的法相也不可能存在,因为两者互相观待之故;如果没有法相和事相,所谓的虚空就不能成立。
癸二、有实无实不成立子一、有实无实不成立之理
离相可相已,更亦无余物,
若使无有有,云何当有无?
在遮破事相和法相不存在之后,对方为挽救其观点进行辩驳,认为在没有事相和法相的前提下,虚空可以安立。如果虚空存在,那么虚空是实有的法还是无实的法?(按俱舍论和因明等论典,名言中有实法是名言当中起功用、有本体的法,比如柱子、瓶子等;无实法是名言当中不存在、不起任何功用的法,比如无柱、无瓶、石女的儿子、龟毛、兔角等。)
“离相可相已,更亦无有物。”第一句中的“相”指法相,“可相”指事相,第二句中的“有”指有实法。意思是,既然虚空远离了无阻碍的法相和其本身之事相,也就不可能存在有实法的自性。(这里的对方主要指有部宗,他们认为虚空是实有的法,具实有的自性。)
“若使无有有,云何当有无?”第一句中的第个“有”指有实的虚空;第二句中的“无”指无实的虚空。意思是如果没有有实的虚空,又如何当有无实的虚空呢?(这两句主要是破经部宗的观点,因为经部宗虽然不承认实有的虚空存在,但却承许无实法的虚空存在。)
经部认为无实法虚空存在为何不合理?因为无实法,就是遮破有实法的无遮部分,比如瓶子,它的存在是有实法,它的不存在——无瓶,即是无实法。无实法要观待有实法才能安立,如果没有有实法,就不会有无实法。所以如果虚空实有的自性不存在,那么与它观待的无实之自性又从何而来呢?(个人思考:有无都是只是两个边,胜义中都无法成立,经部把没有东西的状态称为虚空,认为这样没有的状态是自性存在没有,并未指出有无的观待性。实际上若无有有,就不会出现无。生活中我们认为没有的状态,都只是观待离开色法而已。)
子二、分析有实、无实者不成立
有无俱非中,知有无者谁?
中观宗驳斥说:“有无俱非中,知有无者谁?”如果你们认为了知者存在,那么他是有实法、无实法,或除此之外的第三者——“有实无实二俱”或“有实无实二非”当中的哪种补特伽罗?了知实有或无实虚空的这个人到底是谁?观察之后,所谓的了知者根本不存在。
如果补特伽罗以有实法的方式存在,他就要具足法相和事相,但前面已经观察过,法相和事相并不成立;如果以无实法的方式存在,他就要观待自身实有的自性,但其实有的自性根本不成立,由此无实的自性也不可能成立;而除了实有、无实以外,二者皆非或者二者兼具的情况,在这个世界上根本不能成立。
癸三、摄义
是故知虚空,非有亦非无,非相非可相
由此可以了知,所谓的虚空,既不是有实法,也不是无实法;既无法相,也无事相。
壬二、以此理类推他法
余五同虚空
中观宗首先遮破了六界中的虚空界,破其它五界的时候,把推理中的“虚空”分别改为“地、水、火、风、识”即可。比如,如果破“意识”的事相法相,就把“空相未有时,则无虚空法。若先有虚空,即为是无相”改为“识相未有时,则无意识法。若先有意识,即为是无相”;如果破“意识”的实有或无实自性,就用“离相可相已,更亦无有物。若使无有有,云何当有无?”这一推理。
壬三、呵斥劣见
浅智见诸法,若有若无相,
是则不能见,灭见安隐法。
“浅智见诸法,若有若无相。”前世没有种下什么善根,也未闻思过般若空性的浅智之人,在见到诸法时,或者认为它们有相而堕入有的边,或者认为它们无相而堕入无的边。
“是则不能见,灭见安隐法。”因为他们具有边执妄念,所以,根本不能见到灭除一切边执见的安隐法——真如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