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来源:王其臣,朱英杰.做好初核后“反映问题与事实不符”的善后工作[J].工商行政管理,2007,(03):53.学习笔记:
➤在我们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过程中,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举报材料所反映的问题,经过初步核实后,发现举报所反映的问题与事实完全不符,属于举报失实,或者捏造事实、有意诬告陷害。一些纪检监察部门和办案人员对此种情况的善后往往是写个报告向上级领导简单汇报一下草草了事,重视不够。
➤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执纪办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党纪、政纪,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工作中,肩负着双重职能,一方面,要认真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以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另一方面,还肩负着澄清事实、保护干部的职能。
经初核后发现 “反映问题与事实不符”,纪检监察机关应注意做好以下几项善后工作:
1.向被调查人的上级机关和主管领导汇报初核情况
2.与被调查人谈话,说明情况,提出要求
3.向被调查人所在单位或党组织说明情况
4.对署名举报人要注意区分两种情况
纪检监察机关对 “反映问题与事实不符” 的举报要做好深入细致的善后工作,以扶正祛邪,为被调查人消除影响,扫清障碍,去掉包袱,推动其重回状态,干事创业。
学习来源:王其臣,朱英杰.做好初核后“反映问题与事实不符”的善后工作[J].工商行政管理,2007,(0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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