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生命伦理观切入,构建生物医学新技术伦理审查四维底层思考与评价的思维框架,也可以像“尊重、有利、不伤害、公正”一样,作为伦理委员会锚定的核心审查依据,而且对于存在显著社会影响的高新技术而言,也具有个体生命之外的“社群”视角的考量纬度优势。
张新庆教授:当科技冲击道德边界,我们如何守护生命的尊严?
科技伦理审查复核清单(共七项)
- 对人类生命健康、价值理念、生态环境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新物种合成研究。
- 将人干细胞导入动物胚胎或胎儿并进一步在动物子宫中孕育成个体的相关研究。
- 改变人类生殖细胞、受精卵和着床前胚胎细胞核遗传物质或遗传规律的基础研究。
- 侵入式脑机接口用于神经、精神类疾病治疗的临床研究。
- 对人类主观行为、心理情绪和生命健康等具有较强影响的人机融合系统的研发。
- 具有舆论社会动员能力和社会意识引导能力的算法模型、应用程序及系统的研发。
- 面向存在安全、人身健康风险等场景的具有高度自主能力的自动化决策系统的研发。
一、维度一:生命权利本质是否被动摇(道德底线)
核心设问:这项生物医学新技术,是否触碰、解构、颠覆了“人”之所以为“人”的基础生命法定权利与自然生命属性? 是否具有或具有多高程度的道德地位?
1. 是否篡改生命起始、生命终结的固有边界;
2. 是否突破人体自然生理结构、生命本体的不可侵犯性;
3. 是否将生命工具化、商品化、可定制化,消解生命与生俱来的固有权利;
4. 是否违背生命的自然存续逻辑,造成生命权的结构性侵蚀。
复核侧重:合成新物种、人兽嵌合基因、 生殖细胞编辑(实验室环境)
审查本质:守住“生命不能被技术随意定义、随意改造”的红线。
二、维度二:生命尊严与生命质量是否发生改变(生命体验)
核心设问:技术应用后,对当事人生命体验、人格尊严、身心完整度产生正向还是负向影响?
1. 能否改善病痛、躯体残缺、身心痛苦,提升生存质量;
2. 是否带来新的身体创伤、心理焦虑、身份认同危机;
3. 是否造成人格矮化、隐私裸露、身体被异化,损害生命尊严;
4. 是尊重人的主体性,还是把人变成技术试验的载体。
复核侧重:脑机接口、人机融合系统
审查本质:技术为人服务,而非让人迁就技术。
三、维度三:横向人际、纵向代际的生命公平是否失衡(社会结构)
核心设问:新技术会不会重塑社会生命资源分配,引发生命权益的阶层分化、公平塌陷?
1. 是否因经济、身份、地域差异,形成有钱者优先享有优质生命技术的生命特权;
2. 是否拉大健康差距、寿命差距,制造新的生命不平等;
3. 技术准入、资源分配是否普惠、是否符合社会正义;
4. 是否引发社会伦理内卷、群体歧视(基因优劣、体能优劣、寿命优劣)。
复核侧重:AI认知、AI决策
审查本质:技术不能制造新的生命阶层,不能破坏社会生命公平秩序。
四、维度四:通过生命关怀来实现或增益生命价值的核心与初衷(价值目标)
核心设问:技术的最终归宿,是不是守护生命、悲悯疾苦、人文关爱?
1. 研发与应用初衷是否以治病救人、减轻痛苦、守护健康为核心;
2. 风险收益比是否合理,是不是为了噱头、盈利、科研数据而过度医疗;
3. 是否符合人类共同的向善价值观、医者仁心的底层伦理;
4. 能否拓展生命关怀的边界,而非打开伦理风险的缺口。
关于强化科技伦理治理意见中,重点关注三大类技术:生命科学、医学、人工智能,分别与复核清单中的7类技术对应,123/45/67.
逻辑闭环:从技术本性+生命本质双向出发,既能用来做新项目伦理初审、风险分级,也能写伦理审查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技术流程:高新技术的本质属性 → 生命权利 → 生命尊严与生命质量 → 生命公平与生命关怀 → 生命价值
价值导向:瞄准生命质量-要求生命权利(尊严)-追求生命公平-实现生命关爱(价值)
感谢张新庆老师的悉心指导和鼓励!我还在继续学习、分享并期待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