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国际私法概述
(一)国际私法调整对象
调整对象:涉外/国际民商事关系
1.定义:民商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任意一项带有涉外/国际因素,就属于国际私法调整范围。
2.本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人身关系、财产关系。
3.举例
•主体涉外:中国人与韩国人缔结婚姻
•客体涉外:中国人继承位于日本的遗产
•内容涉外:两名中国人旅游期间在意大利发生侵权纠纷
(二)国际私法两大主体:自然人、法人
1. 自然人 相关认定规则
(1)国籍冲突规则(和国际公法完全通用)
•国籍积极冲突:先看有无中国籍;无中国籍,看经常居所地所属国籍;仍无,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
•国籍消极冲突:直接以经常居所地法作为本国法。
(2)自然人 经常居所地 认定(⭐️重点必考)
①原则: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且作为生活中心,事实形成即成立。
②三大法定例外(即使住满1年,也不形成新经常居所地):
◦就医疗养
◦劳务派遣、境外工作派遣
◦公务外派
【举例】中国人去美国就医1.5年、中国人劳务派遣到沙特工作1年3个月,经常居所地仍为原户籍地,不发生变更。 |
(3)与民诉法区别:民诉法仅排除就医1种情形;国际私法排除就医+劳务+公务3种。
2. 法人 三要素认定(送分考点)
①法人国籍:以登记设立地为准
②法人住所:以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准
③法人经常居所地:以主营业地(核心经营、主要开展业务的地点)为准
④核心规则:三者相互独立、互不干扰,变更办事机构、更换股东、被外资收购,都不改变法人国籍。
| 【真题】沃林公司在甲国登记注册,其主要办事机构也在甲国。后沃林公司被乙国福特公司全资收购,其主要办事机构随之迁往乙国。后因经营不善,福特公司又被中国启迪公司全资收购,但沃林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仍设在乙国。关于沃林公司的国籍认定,下列哪一说法正确? A. 沃林公司国籍始终为甲国✅️ B. 因主要办事机构在乙国,国籍为乙国❌️法人国籍只看登记设立地,和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无关。 C. 被中国公司收购后,国籍变更为中国❌️国籍和股东是谁、被哪国企业收购无任何关联。 D. 国籍可由收购双方协议约定❌️法人国籍法定,不能由当事人双方约定变更。 |
3. 补充规则
国际私法领域:弱化住所、强化经常居所地
•各国对住所定义差异极大,外国人难以理解;经常居所地是客观事实认定,全球通用、标准统一。
第二部分 冲突规范与准据法
(一)两大基础概念
1. 冲突规范
①别名:法律适用规范,国际私法特有规范。
②定义:指明某一个涉外民商事关系,应当适用哪一个国家法律来调整的规范。
③核心作用:只解决找哪国法律的问题,不直接规定权利义务、不直接判案。
2. 准据法
①定义:经过冲突规范指引,最终用来判案、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特定实体法。
②核心:冲突规范是引路导航,准据法是最终判案依据;导航指引路径,最终靠目的地(准据法)断案裁判。
(二)冲突规范四大分类(重点理解)
1. 单边冲突规范
•特征:只有1个连接点,直接明示国别,直接规定只适用某一国法律。
•举例: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直接适用中国法律。
2. 双边冲突规范
•特征:只有1个连接点,不写明具体国别,必须结合具体案情,才能确定适用哪国法律。
•举例:人格权内容,适用权利人经常居所地法(无固定国别,看案件当事人居所地在哪)。
3. 重叠适用冲突规范
•特征:2个及以上连接点,必须同时全部满足、同时适用,缺一不可。
•中国唯一法条:收养的条件和手续,同时适用收养人、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关键词:和、且
4. 选择适用冲突规范
•特征:2个及以上连接点,任选其一适用即可。
①无条件选择:无先后顺序,随便选其一(关键词:或)
例:有价证券,适用权利实现地法或者最密切联系地法。
②有条件选择:有法定先后顺序,先适用前一个,没有再顺次用后一个
【举例】夫妻人身关系,先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无,再适用共同国籍国法。 |
(三)管辖权规范 VS 冲突规范 区分
1.管辖权规范(民诉法范畴)
•解决问题:法院能不能受理、有没有办案资格
•环节:涉外案件第一步先判断管辖
•不专属国际私法,国内所有诉讼都要先确定管辖。
2.冲突规范(国际私法特有)
•解决问题:法院受理案件后,适用哪国法律来判案
•环节:管辖确定无误后,再进行法律适用。
| 【举例】下列属于冲突规范的是? A. 宪法规定:公民享有言论、出版自由 ❌️实体权利规范,排除 B. 船舶碰撞,适用侵权行为地法 → 典型冲突规范 ✅ C. 人格权内容,适用权利人经常居所地法 → 典型冲突规范 ✅ D. 遗产继承,由主要遗产所在地或被继承人死亡地法院管辖 ❌️管辖权规范,排除 |
【总结】先定管辖、后定法律适用;管辖是能不能管,冲突规范是用哪国法判。
(五)基础原理铺垫
1.无统一国际民商法、国际婚姻法,各国历史、宗教、习俗、地理环境不同,民事法律规定差异极大,无法全球统一。
2.因此产生法律冲突,才需要冲突规范,指引对应国家的实体法作为准据法裁判。
【举例】赤道附近国家,民事行为能力成年年龄普遍更小;高纬度寒冷国家,成年年龄普遍更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