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中应有与本人学历、学位相对应的全部学历、学位材料。
1、缺少高中毕业生登记表(非必须):要到大学或者毕业高中学校找原件,确实找不到的,要作出有关说明。
2、缺少入学材料、考生报考登记表:缺少入学材料、考生报考登记表的可到毕业学校寻找、提取原件,学校不给原件的,也可将原件(学生登记表、考生登记表、新生花名册)复印后加盖毕业学校公章,存档。
3、缺少在校成绩单:可到毕业学校寻找、提取原件,学校不给原件的,也可将在校成绩复印后加盖毕业学校公章,存档。
4、缺少学位证明材料:可到毕业学校寻找、提取原件,学校不给原件的,也可让毕业学校出具授予学位证明后加盖毕业学校公章,存档。
5、缺少学历材料:各类学历材料缺少的,通过毕业院校查找补充,装入原件。如原件查找不到,可复印毕业院校本人学历档案材料代替,但需注明由什么单位的哪一年哪一卷档案的第几份(页)材料中复印,并加盖该单位档案专用章。
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可到毕业学校寻找,提取原件,学校不给原件的,也可将原件复印后加盖毕业学校公章,存档。确实找不到的,要毕业学校作出有关说明,加盖公章。
自学考试形式毕业的,可先自行查找,确实查找不到的可到当时省、市自考办公室档案管理处复印档案存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函授学习形式毕业的,可先自行查找,确实查找不到的可到所在函授学校档案管理处复印录取花名册、学籍卡、成绩表、毕业证注册号及毕业登记表,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