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三(若有二去则极过分)分二:一、有二去法之过失;二、有二去者之过失。
丑一(有二去法之过失)
若去时有去,则有二种去。
一谓为去时,二谓去时去。
此处总结前文若去时有去,即所去的道路上有正在去的行为那就会出现两个去的过失。一是成立去时的去之行为,二是成立去时去的去之行为。为什么呢?上文也讲过有实宗承许要完成一件事必然会有去者、去法、去时三者,且都是有实法。既然是有实法便有独立自性,且无法互相观待。比如正去的道路就应该一直有被走的自性,否则就仅是地面。去的行为也一直会有动作的自性。那去的动作和去的道路都需要一个动作去安立,就有两个行为的过失。
那我们名言中为什么没有这个问题呢?因为名严中可以互相观待,以不严格的方式来观察,能吃、所吃可以安立于一个动作上。吃的动作观待于吃者安立能吃,观待于米饭可以成立所吃。以《入菩萨行论》智慧品中父亲与儿子为例:一个人既可以观待其父亲成为儿子,也可以观待其儿子成为父亲。但如果胜义观察角度,行走的动作实有不变,这唯一的动作如果成为去时,则无法成为去法;如果安立在去法上,则无法安立成去时。如前面父亲与儿子的例子,一个人观待实有的父亲,成为实有的儿子,则无法将其实有儿子的身份观待其儿子进行安立,否则成了儿子的儿子。所以名言和胜义的区别就在这里,名言中既然都是互相观待,就说明去者、去法、去时这三者都是无自性的。
丑二(有二去者之过失)
若有二去法,则有二去者。
以离于去者,去法不可得。
若有二种去法(去的行为),则必定会有二个去者,因为离开了去者,去法将不可能得到。去者与去法相互观待,有了去者才有去法。
这里我们可能疑问,为什么一个人不能有两个动作呢?比如我们可以同时动手和动脚,眼识可以看色法的同时耳识可以听声音。但如果严格观察实际也不是这样,比如手和脚不能说是一体,如果是他体,手在动的作者就是手,脚在动的作者就是脚,并非有一个实有的作者我,我只是五蕴的假合。眼识和耳识也是如此,都是独立的作者,不能说一个作者有两个动作。
辛二(于作者观察三类而破)分三:一、宣说作与作者互相观待而成;二、总破三类去者;三、别破去者去。
壬一(宣说作与作者互相观待而成)
若离于去者,去法不可得。
以无去法故,何得有去者?
颂词解释:1、若离于去者,去法不可得:对方观点,若离开了去者,去法的确不可能得到,但去者是存在的,所以去法肯定也会有。2、以无去法故,何得有去者:中观宗驳斥说,如果的确有去法,去者也可以成立,但因为并没有去法的缘故,你们又如何得出有去者的结论呢?这种说法根本不合理。去者和去法互相观待——没有去法,去者也不会有;没有去者,去法也不可得。
对方唯一的想法即是去法肯定存在。他们为何这样认为呢?如果没有去者,去法自然不能成立,但实际并非如此,去者是存在的,比如人们都已现量见到天授在路上去。既然去者真实存在,那去者的行为(去法)也肯定存在。中观宗反过来以同等理遮破:去者根本不存在,因为去法未成立之故。如果一个人说儿子应该存在,因为父亲存在之故。实际上他这么说就表明儿子是否存在还是一个未知数。我们可以反驳说:父亲不一定存在,为什么呢?因为儿子尚未成立之故。互相观待的法,两者都要成立。若一者尚未成立,则与它观待的法也不可能成立。
对方辩驳道:不管去法是否存在,去者肯定存在,我们已经现量见到了一个人今天要出发。对方这种说法并不合理,下面就会观察所谓的去者到底存不存在。
壬二(总破三类去者)
去者则不去,不去者不去,
离去不去者,无第三去者。
中观宗驳斥说,去者不能成立,可以从三个方面观察:如果是去者,则肯定不能去;如果是不去者,则更不可能去;离开了去者和不去者,并无第三种去者。
去者为什么不能去呢?因为如果称一个人为去者,他一定要有去的行为,否则就不能称其为去者。如果认为去者有去的行为,即认为“去者去”成立,就会有两个去法:一是成立去者的去之行为;二是去者之去的行为。不去者为什么不能去呢?因为不去者根本不具足去的行为。正因为如此,它才被称为不去者,像石女的儿子、柱子、瓶子等都可以叫不去者。既然去者、不去者都不能去,那除此之外是否存在一个第三品物体或补特伽罗呢?这样的第三种去者,在这个世界上无论怎样以智慧之眼来观察,也不可能找到。
中论疏中用另一个角度进行观察,既然已经名去者,何必还要说再去呢?因为已经去过了就不是去,对此来说是去,对彼而言是来,所以去来无有定法。比如我们以一小段路为例,走过这段路我们才能称为去者,否则没有动不能称为去者,只能说是一个人。那对于这段路还有没有去的行为呢?没有了,因为已经走过了。那对于后一段路有没有去的行为呢?去的行为有的话,但去者并不是同一个,前一刹那的去者已经灭尽,故去者还是无法去。
壬三(别破去者去)分三:一、若去法有去则去者无去;二、若去者有去则去法无去;三、若有二去则极过分。
癸一(若去法有去则去者无去)
若离于去法,去者不可得。
若言去者去,云何有此义?
别破去者去科判有两种不同的解释。一种按中论释解释对下面的三个颂词分别是从一体、非一体,以及虽是他体但有密切关系三个方面进行观察。另一种是按去的行为是与去者有关,还是与去法有关,或是与两者都有关进行观察。
方法1进行观察,我们观察去法和去者究竟是一体,还是异体。如果去者和去法是一体,那么去法就不可能单独存在,这样去者就没有了单独的去法,在离开去法的情况下,所谓“去者去”怎么可能成立呢?
方法2进行观察,只有一个去的动作,如果把这个动作安立为去法,就没办法成立去者,如此一来,去者就应该成了没有去法的去者,如果是这样没有去法的去者要去,这样的去者去无法安立其真实的意义。
癸二(若去者有去则去法无去)
去者去何处,彼去者将成,
无去之去者,许去者去故。
方法1进行观察,如果去者和去法是他体,那么一个去者在去往任何一处的时候,此去者自身将变成一种无有去法之去者,因为对方承许去者去的缘故,即承许离开了去法的去者成立,并且可以去之故。如果这样我们从北京到上海,根本不需要行为就可以到,这也不符合实际
方法2进行观察,如果把唯一的去法的动作安立在去者上,去者虽然成立了,但是去法无法安立,“去者去何处”,无论去者去往何处,去者都将变成无去法的去者,即“无去之去者”,因为把去的动作安立在去者上,去法无法安立的缘故。
癸三(若有二去则极过分)
若谓去者去,是人则有咎。
离去有去者,说去者有去。
方法1进行观察,1、若谓去者去,是人则有咎:倘若对方说,去者去应该成立,因为虽然去者和去法在本体上是他体,但两者有一种互相观待、不可分割的关系。如果这样承许,此人则会有两种过咎。2、离去有去者,说去者有去:一是去者去法他体的过失——离开了去法却能有去者;二是去者去法一体的过失——没有去法却还说去者有去。
方法2进行观察,经过前面的分析,若还坚持去者去则有过失。抑或有离开去者有去法的过失,或者离开去法有去者的过失;抑或虽然承许去者有去,但实际上去者成立之后根本没办法再安立去法的过失。
总而言之上述两篇文章先通过三时来总破来去,后别破去时去和去者去,这样分析后就会了知去者、去法、去时都是互相观待,并非是有实法,既然互相观待就无有自性,即时空性。众生只不过因为烦恼业力牵引看到假相故而执着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