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基金,是指通过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形成独立基金财产,由专业投资机构(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投资与管理,由基金托管人进行资产托管,由基金投资人共享投资收益、共担投资风险的一种集合投资方式。
二、证券投资基金在不同地区的称谓
美国:共同基金
英国和我国香港:单位信托基金
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证券投资信托基金
欧洲一些国家:集合投资基金或集合投资计划
三、证券投资基金的特点
集合理财、专业管理
组合投资、分散风险
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严格监管、信息透明
独立托管、保障安全
四、证券投资基金与股票、债券的区别
反映的经济关系不同
筹集资金的投向不同
收益风险水平不同
反映的经济关系不同
股票:所有权关系
债券:债权债务关系
基金:信托关系(公司型基金除外)
筹集资金的投向不同
股票:直接投资,投向实业
债券:直接投资,投向实业
基金:间接投资,投向有价证券等金融工具
收益风险水平不同
股票:风险较大
债券:风险较小
基金:收益可能高于债券,投资风险又可能小于股票
余额宝
余额宝是蚂蚁金服旗下的余额增值服务和活期资金管理服务产品,于2013年6月推出。
天弘基金是余额宝的基金管理余额宝对接的是天弘基金旗下的余额宝货币基金。目前,余额宝依然是中国规模最大的货币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类
一、按基金的组织形式划分
二、按基金运作方式划分
三、按基金的投资标的划分
股票基金:指以股票为主要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80%以上)
债券基金:指以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80%以上)
混合型基金:指同时投资于股票与债券的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仅以货币市场工具为投资对象(100%)的一种基金,投资期限一般在1年以内,包括银行短期存款、国库券、公司短期债券、银行承兑票据及商业票据等货币市场工具
四、按基金的投资目标划分
成长型基金: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收入型基金:以获取当期的最大收入为目的
平衡型基金:分别投资于两种特性的证券上
五、按基金的投资理念划分
六、按基金的募集方式划分
公募基金
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是向特定合格投资者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
私募基金的投资金额较高,风险较大,监管机构对投资者的资格和人数会加以限制。
私募基金不能进行公开发售和宣传推广,只能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
七、特殊类型基金
交易所交易基金(ETF)
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QDII基金
基金中基金(FOF)
管理人中管理人(MOM)
伞形基金
养老目标基金
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交易所交易基金(ETF)
ETF是一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可变的一种基金运作方式。
结合了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的运作特点。
ETF特点:
LOF是一种既可以同时在场外市场进行基金价额申购、赎回,又可以在交易所进行基金份额交易和基金份额申购或赎回,并通过份额转托管机制将场外市场与场内市场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的一种开放式基金。
LOF特点:
基金中基金是以其他基金为投资对象的基金。
在中国,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基金类别的分类标准,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其他基金份额的,为基金中基金。
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基金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
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是指依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基础设施项目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来源,以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为载体,向投资者发行的代表基础设施财产或财产权益份额的有价证券。基础设施包括仓储物流,收费公路、机场港口等交通设施,水电气热等市政设施,污染治理、信息网络、产业园区等其他基础设施,不含住宅和商业地产。
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与参与主体
一、基金运作概述
基金的运作包括:基金的募集、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资产托管、基金份额的登记与交易、基金资产的估值与会计核算、基金的信息披露以及其他相关环节。
在基金运作中,基金管理人居主导与核心位置。
二、基金运作主体
基金份额持有人:即基金投资者,是基金的出资人基金资产的所有者和基金投资收益的受益人,基金份额持有人是基金一切活动的中心。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是基金的募集者和管理者,在整个基金的运作中起着核心的作用。它不仅负责基金的投资管理,而且还承担着产品设计、基金营销、基金注册登记、基金估值、会计核算等多方面的职责。在我国,基金管理人只能由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承担。
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的职责主要体现在资产保管、资金清算、会计复核以及对投资运作的监督等方面。在我国,基金托管人只能由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承担。
2、基金市场服务机构
基金销售机构
基金销售支付机构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
基金估值核算机构
基金投资顾问机构
基金评价机构
基金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机构
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
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基金管理公司投资决策的最高决策机构,是非常设的议事机构,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的前提下,拥有对所管理基金的各项投资事务的最高决策权。
负责决定公司所管理基金的投资计划、投资策略、投资原则、投资目标、资产分配及投资组合的总体计划。
目前在我国,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基金管理公司自行建立。
基金的募集、申购、赎回与交易
一、基金的募集
基金的募集,是指基金管理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募集申请文件、发售基金份额、募集基金的行为。
基金募集的流程(记忆:申注发生)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募集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核准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基金份额的发售。基金的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日开始计算,募集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目前基金注册程序分为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
常规基金产品,如常规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指数基金、货币基金,QDII基金、ETF等,按简易程序注册,注册审查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个工作日;其他产品,按照普通程序注册,注册审查时间不超过6个月。
二、开放式基金的认购
在基金募集期内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通常被称为基金的认购。
1、申购、赎回的概念
2、认购与申购的区别
3、申购、赎回的原则
4、申购、赎回费用及销售服务费
申购费用
赎回费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期限适用不同的赎回费标准。通常,持有时间越长,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销售服务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从开放式基金财产中计提一定比例的销售服务费。
未知价原则
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一般都采取“未知价”原则,即申购和赎回以申请当日收市后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础计算其买入的基金份额或卖出所获得的金额,而该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于第二天才公布。因此,投资者在当日交易时间买卖基金时只知道上一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并不知道当日交易的确切价格。
基金资产估值
一、基金资产估值的概念
基金资产净值 = 基金资产总值 - 基金负债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资产净值 / 基金总份额
二、基金资产估值需考虑的因素
估值频率
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解决不活跃证券估值问题(侧袋机制)
侧袋机制,是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被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被称为侧袋账户。
三、我国基金资产估值的原则
基金资产估值的责任人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我国基金资产估值的责任人是基金管理人。
估值的基本原则
存在活跃市场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应采取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Fair Value)亦称公允市价、公允价格。
熟悉市场情况的买卖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和自愿的情况下所确定的价格,或无关联的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一项资产可以被买卖或者一项负债可以被清偿的成交价格。
基金的费用与利润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不参与基金的会计核算(记忆:认申转赎)
参与基金的会计核算
不参与基金的会计核算:基金销售过程中发生由基金投资者承担的费用。主要包括:申购费、认购费、赎回费及基金转换费等
参与基金的会计核算:基金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信息披露费等,这些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
二、各种费用的计提标准及计提方式
我国的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及基金销售服务费均是按照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值的一定比例逐日计提,按月支付。
基金交易费,是指基金在进行证券买卖交易时所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
我国基金的交易费主要包括:印花税、佣金、过户费、经手费、证管费
基金运作费
基金运作费,是指为保证基金正常运作而发生的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包括审计费、律师费、上市年费、信息披露费、分红手续费、持有人大会费开户费、银行汇划手续费等。
三、基金利润
基金利润,是指基金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
基金利润主要来自基金收入减去基金费用后的净额、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
基金收入包括: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指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并于估值日对基金资产按公允价值估值时予以确认。
四、基金利润分配
1、封闭式基金的利润分配
封闭式基金的收益分配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封闭式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90%。
封闭式基金只能采用现金方式分红。
2、一般开放式基金的利润分配
我国一般开放式基金按规定需在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约定每年基金收益分配的最多次数和每次基金收益分配的最低比例。
一般开放式基金的分红方式有两种:
3、货币市场基金的利润分配
《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对于每日按照面值进行报价的货币市场基金,可以在基金合同中将收益分配的方式约定为红利再投资,并应当每日进行收益分配。”
基金的管理
一、基金的投资理念与投资风格
投资理念:对投资目的的认识和对投资方法的认知
投资风格:基金经理在资产组合管理过程中所采用的某一特定方式或投资目标
二、基金投资管理(过程)
研究部门提供研究报告
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基金总体投资计划
基金经理拟订投资组合具体方案
交易部门依据基金经理的投资指令执行交易
1、基金投资风险管理
三、基金的业绩评估
特雷诺指数
其中分母代表基金投资组合所承担的总风险。用单位总风险的超额收益率来评价基金业绩。
反映基金经理的市场调整能力,夏普指数越大,表示基金绩效越好。
夏普指数能够反映基金经理分散和降低非系统性风险的能力。
詹森指数
基金信息披露
一、基金信息披露的含义
基金的信息披露,是指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活动。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基金信息披露的禁止性规定
三、基金信息披露的分类
首次募集信息披露
首次募集信息披露,主要包括基金份额发售前至基金合同生效期间进行的信息披露。
存续期募集信息披露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2、基金运作信息披露
基金运作信息披露,主要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至基金合同终止前,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定期披露基金的上市交易、投资运作及经营业绩等信息。
基金运作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封闭式基金)、基金净值公告、基金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含资产组合季度报告)。其中,基金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被统称为基金定期报告。
3、基金临时信息披露
基金临时信息披露,主要指在基金存续期间,当发生重大事件或市场上流传误导性信息,可能引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基金份额价格产生重大影响时,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对外披露临时报告或澄清公告。
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两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合格投资者
在我国,非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符合下列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规定
担任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手续,报送基本情况。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非公进募集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
非公开募集基金,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区别
1、投资方向不同
2、投资周期不同
3、收益来源不同
4、附加服务
四、私募基金的募集
1、私募基金的募集程序
特定对象确定
投资者适当性匹配
基金风险揭示
合格投资者确认
投资冷静期
回访确认
2、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评估
在向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之前,募集机构应当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履行特定对象确定程序,对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
投资者应当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
投资者的评估结果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
3、基金投资的冷静期
基金合同应当约定给投资者设置不少于24小时的投资冷静期。
投资冷静期自基金合同签署完毕且投资者缴纳认购基金的款项后起算。
募集机构在投资冷静期内不得主动联系投资者。
五、私募基金的估值方法
市场法
参考最近融资价格法(适用于初创企业)
市场乘数法(适用于成熟企业)
行业指标法(有限情况下使用,不单独使用)
收益法
通常使用的收益法为现金流折现法
具有较高灵活性,在其他估值方法受限制之时仍可使用
成本法
通常使用的成本法为净资产法
适用于企业价值主要来源于其占有的资产的情况,如重资产型的企业或者投资控股企业。也可以用于经营情况不佳,可能面临清算的的被投资企业。
六、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
私募基金运行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以内向投资者披露基金净值、主要财务指标以及投资组合情况等信息。
单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规模金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应当持续在每月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以内向投资者披露基金净值信息。
私募基金运行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4个月以内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
基础设施公募REITs
一、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基本概念
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是指依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同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基础设施项目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来源,以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为载体,向投资者发行的代表基础设施财产或财产权益份额的有价证券。
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包括:仓储物流,收费公路、机场港口等交通设施,水电气热等市政设施,污染治理、信息网络、产业园区等其他基础设施。
1、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含义
我国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基础设施公募REITs)是指依法向社会投资者公开募集资金形成基金财产,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等特殊目的载体持有基础设施项目,由基金管理人等主动管理运营上述基础设施项目,并将产生的绝大部分收益分配纪给投资者的标准化金融产品。
我国基础设施公募REITs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基础设施公募REITs要求
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基金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
基金通过资产支持证券和项目公司等特殊目的载体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
基金管理人主动运营管理基础设施项目,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租金、收费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
采取封闭式运作,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90%。
二、公募REITs的发售、上市与交易
发售
基础设施基金份额的发售分为:
其中,战略配售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本次基金份额发售总量的20%,基金份额发售总量的20%持有期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60个月,超过20%部分持有期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36个月,基金份额持有期间不允许质押。
上市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上市交易的3个工作日前,公告上市交易公告书。
交易
申报规定:基础设施基金采用竞价交易的,单笔申报的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亿份;基础设施基金采用询价和大宗交易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份或者其整数倍;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
涨跌幅规定:基础设施基金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比例为30%,非上市首日张跌幅限制比例为10%。基金开盘价为当日该证券的第一笔成交价格,收盘价为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
质押规定:基础设施基金可作为质押券按照交易所规定参与质押式协议回购、质押式三方回购等业务。
三、公募REITs的风险管理
风险类型包括:
基金价格波动风险
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风险
流动性风险
终止上市风险
税收等政策调整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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