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仲裁在法考中的分值与性价比
分值情况:客观题约 2 - 3 分(2 题左右),主观题部分年份考 1 - 2 个小问,部分年份不考。
性价比分析:内容少(讲义仅 20 余页,课程时长 1 个多小时),题目直白简单,只要理解并记忆相关制度,就能得分,性价比相对较高。
二、仲裁学习难点及原因
体力原因:仲裁是民事诉讼法中最后一部分内容,学员学完执行后容易疲惫,学习仲裁时状态不佳,导致理解困难。
陌生感原因:仲裁机构、仲裁员等在生活和影视作品中曝光度低,学员对其缺乏直观认知,易产生畏难情绪。
三、仲裁的基本概念
定义: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时,可通过达成仲裁协议,约定将纠纷提交某一仲裁机构,由该机构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
仲裁机构性质:属于社会组织,是社会救济途径(区别于法院的国家审判权救济)。
仲裁机构名称与设置:
名称:一般为 “XX 仲裁委员会”(如广州仲裁委员会、长沙仲裁委员会),部分地方名称较 “高端”,如深圳国际仲裁院、北京国际仲裁院等,本质均为仲裁机构。
设置层级:
4 个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一定有仲裁机构;
较大的市(如深圳市、厦门市、青岛市、大连市)一定有仲裁机构;
各省省会城市一定有仲裁机构;
其他地级市按需要设置,有或没有皆可;
区、县无仲裁机构。
成立背景:由当地市政府牵头,联合商会、行业协会及各行业专家大佬等组成,属于民间组织。
四、仲裁相较于诉讼的优势
1.专业性更强
诉讼中,审理案件的是法官(或有陪审员),法官是法律专家,但对特定行业(如建筑工程、玉石珠宝买卖等)的交易规则、习惯可能不熟悉,需当事人举证证明,且法官未必采信。
仲裁中,可选择行业内的专家大佬担任仲裁员,他们对行业内的交易规则、习惯较为熟悉,能更专业地审理案件。
2.效率更高
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一审判决后当事人可上诉,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审理周期较长。例如,一个 50 万的案子,一审可能耗时 1 年,若二审发回重审,整个周期可能长达 2 年。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裁决作出即生效,无上诉程序,通常两三个月即可审结,效率远高于诉讼。对于注重效率的当事人(尤其是发达城市的当事人),仲裁更具吸引力。
3.保密性更好
诉讼以公开审判为原则(法定不公开的情形除外,如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案件,经申请不公开的离婚、商业秘密案件等),案件信息易被外界知晓。若企业涉诉较多且败诉,可能影响其商业形象和融资等活动。
仲裁以不公开为原则,外界无法查询仲裁案件信息,能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商业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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