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安管理处罚的实施主体
一般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警告与1000元以下罚款可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二、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一)处罚种类
1.警告
2.罚款
3.行政拘留
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件
5.对外国人可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驱逐出境
(二)收缴和追缴
1.收缴:违禁品、赌具、赌资、吸毒用具、直接用于违法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
2.追缴:违法所得财物,退还被侵害人;无被侵害人的,拍卖或按规定处理,所得上缴国库。
(三)不予处罚的情形
1.无责任能力者:不满14周岁的人;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违法,应处罚;尚未完全丧失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应处罚,但可从轻或减轻。
2.已过时效者:6个月内未被公安机关发现,不再处罚(区别于一般行政处罚的2年)
3.正当防卫:制止不法侵害造成损害的不处罚。-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较大损害的,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不予处罚。
(四)从轻、减轻、不予处罚
1.应当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情节轻微;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后果;取得被侵害人谅解;出于他人胁迫或诱骗;主动投案并如实陈述;有立功表现。
2.可以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盲人或又聋又哑的人。
(五)从重处罚
1.有较严重后果
2.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法
3.打击报复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
4.1年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
(六)从宽处理(认错认罚)
自愿如实陈述、承认违法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依法从宽处理。
三、治安管理处罚的实施程序
(一)调查
1.传唤
(1)对象:仅限违法行为人(不含受害人、证人)
(2)方式:一般传唤,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口头传唤:现场发现违法行为人,出示人民警察证。
(3)告知义务:告知传唤原因和依据
(4)强制传唤: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逃避的,经批准可强制传唤(属行政强制)
2.询问
(1)对象:违法行为人、证人、受害人
(2)时间限制:一般不超过8小时,人数众多或身份不明不超过12小时,可能适用拘留不超过24小时。
(3)地点:违法行为人:执法办案场所,应全程录音录像。被侵害人、证人:现场、单位、住处、其提出地点或公安机关。
(4)未成年人:应通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到场;不能到场的,可通知其他成年亲属等合适成年人
(5)聋哑人:应有通晓手语者提供帮助
(6)不通晓当地语言者:应配备翻译
(7)询问笔录:应交被询问人核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
(8)异地或远程询问:可委托异地公安机关或通过公安机关视频系统进行,应全程录音录像
3.检查
(1)对象:场所、物品、违法行为人人身
(2)人员:不少于2人,出示警察证
(3)场所检查:一般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使用检查证。确有必要立即检查的,出示警察证,可当场检查,应全程录音录像。
(4)检查公民住所:必须出示检查证和警察证
(5)检查妇女身体:由女性工作人员或医师进行
(6)检查笔录:由检查人、被检查人、见证人签名
4.扣押
(1)仅限与案件有关的证据物品
(2)不得扣押被侵害人或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可登记)
(3)一般需批准;紧急或价值不大的可当场扣押,应全程录音录像
5.辨认
(1)可对场所、物品、行为人进行辨认
(2)应制作辨认笔录,由警察和辨认人签名
6.个人信息提取或采集
(1)需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
(2)被侵害人信息采集需征得本人或监护人同意
(3)违法行为人样本采集不需同意
7.鉴定
指派或聘请专门知识人员,鉴定人签名
8.调查人数
(1)一般不少于2人
(2)例外:在执法办案场所进行询问、扣押、辨认或调解的,可由1名警察进行,但应全程录音录像
(二)决定
1.决定证据
可依据违法行为人陈述与其他证据。仅有本人陈述无其他证据,不能处罚。
2.普通程序和听证程序
(1)告知、陈述、申辩:告知拟处罚内容、事实、理由、依据;充分听取意见,不得因陈述申辩加重处罚;未成年人还应告知其父母或监护人。
(2)听证程序:
-应当告知听证:吊销许可证件、4000元以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口诀:停吊4)。
-未成年人行政拘留:应告知有权听证,不公开举行。
-其他案件: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公安机关认为必要,可听证。
-不得因要求听证加重处罚。
(3)法制审核:
-适用情形:重大公共利益、经听证、疑难复杂案件
-审核人员:初次从事者应通过法考
(4)决定期限:
-一般30日,重大复杂可延长30日(最多延长2次,最长90日)
-鉴定、听证期间不计入
(5)决定主体: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情节复杂或重大违法的,集体讨论决定
(6)送达:当场宣告并交付;无法当场宣告的,2日内送达。行政拘留应通知家属。有被侵害人的,送达决定书。
3.简易程序(当场处罚)
(1)适用条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
(2)程序要求:
-出示警察证,填写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
-被处罚人无异议的,可由1名警察作出,应全程录音录像
-24小时内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
四、违法记录封存制度和个人信息保护制度
(一)违法记录封存制度
1.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封存,不得提供或公开
2.例外:国家机关办案需要或有关单位依法查询
3.查询单位应保密
(二)个人信息保护制度
1.不得将办理案件过程中获得的个人信息用于与治安管理、查处犯罪无关的用途
2.不得出售或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五、调解制度
1.调解条件
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损毁他人财物等,情节较轻的,可以调解处理
2.调解后果
-达成协议:不予处罚
-未达成协议或不履行:公安机关应作出处理(不一定是处罚,可不予处罚或移送追究刑事责任),并告知当事人可就民事争议提起诉讼
3.调解协议的替代
当事人自行和解或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并履行,书面申请并经公安机关认可的,不予处罚。
知识体系图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