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社会实践的继续,使人们在实践中引起感觉和印象的东西反复了多次,于是在人们的脑子里生起了一个认识过程中的突变(即飞跃),产生了概念。概念这种东西已经不是事物的现象,不是事物的各个片面,不是它们的外部联系,而是抓着了事物的本质,事物的全体,事物的内部联系了。概念同感觉,不但是数量上的差别,而且有了性质上的差别。循此继进,使用判断和推理的方法,就可产生出合乎论理的结论来。《三国演义》上所谓“眉头一皱计上心来”,我们普通说话所谓“让我想一想”,就是人在脑子中运用概念以作判断和推理的工夫。这是认识的第二个阶段。外来的考察团先生们在他们集合了各种材料,加上他们“想了一想”之后,他们就能够作出“共产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政策是彻底的、诚恳的和真实的”这样一个判断了。在他们作出这个判断之后,如果他们对于团结救国也是真实的的话,那末他们就能够进一步作出这样的结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是能够成功的。”这个概念、判断和推理的阶段,在人们对于一个事物的整个认识过程中是更重要的阶段,也就是理性认识的阶段。认识的真正任务在于经过感觉而到达于思维,到达于逐步了解客观事物的内部矛盾,了解它的规律性,了解这一过程和那一过程间的内部联系,即到达于论理的认识。重复地说,论理的认识所以和感性的认识不同,是因为感性的认识是属于事物之片面的、现象的、外部联系的东西,论理的认识则推进了一大步,到达了事物的全体的、本质的、内部联系的东西,到达了暴露周围世界的内在的矛盾,因而能在周围世界的总体上,在周围世界一切方面的内部联系上去把握周围世界的发展。
【概念】飞跃(突变):飞跃即突变,是事物性质的变化。由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斗争,量变到一定程度,必然转化为质变,出现由一种质向另一种质的飞跃。飞跃是旧事物的逐渐的量变过程的中断,所以又称为“渐进过程的中断”。
概念:反映客观事物本质的一种理性认识。概念是在实践和认识过程中形成的。人们在不断实践基础上,对丰富的感性材料反复思考,撇开事物的表面、次要和非本质的因素,抽象和概括出事物的本质,在人们的头脑里生起了一个认识过程中的突变(即飞跃),就产生了概念。如政治经济学中的价值概念,它把市场上各种各样商品,抽掉了商品的关于吃的、用的、穿的、大小、形状、花式品种等非本质的次要特性,找出所有商品的一个共同本质特性,就是商品价值都是劳动创造的,都由社会必要劳动量决定的,从而得出商品价值这个概念。概念同感觉,不但是数量上的差别,而且有了性质上的差别。
判断:理性认识的一种形式,是人们运用概念对事物有所断定,作出肯定或否定的论断。平时在人们认识和处理问题时,如生产任务能否完成,调查研究后怎么下结论,发生了事故,究竟是政治事故还是责任事故等,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判断是在实践和认识过程中形成的。一个稍微复杂一点的判断的形成,都需要经过无数次的反复实践和思考。判断作出后是否正确,还必须由实践检验。只有正确反映客观现实的判断,才是正确的判断。有了正确的判断,还要有比较恰当的表达方式,把自己的观点、判断、思想传给别人。因此,判断的形成过程,是实践的过程,思维的过程,调查研究的过程。
推理:理性认识的一种形式,是从已知判断推出新判断的思维过程。人们在实践基础上得到了对事物的概念,循此继进,使用判断和推理的方法,就可以产生出合乎论理的结论来。正确的推理都是事物客观联系通过实践在人们意识中的反映,推理中各个判断之间的关系,就是反映了客观事物所固有的个别、特殊、一般之间的辩证关系,这是事物最常见、最普遍的关系,在任何一个简单的事物和判断中都存在着。推理中的各个判断就反映了这种最常见、最普遍的关系。
伦理(逻辑):列宁指出:“逻辑不是关于思维的外在形式的学说,而是关于‘一切物质的、自然的和精神的事物’的发展规律的学说,即关于世界的全部具体内容及对它的认识的发展规律的学说。换句话说,逻辑是对世界的认识的历史的总计、总和、结论。”(《列宁全集》第三十八卷89-90页)
思维:指理性认识以及运用概念、判断、推理等形式反映客观事物本质的思考过程。人们在实践基础上,将丰富的感觉材料,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加工,从而得出反映事物本质及其规律的概念和理论。思维不同于感性认识,它是认识的高级阶段,是对客观事物的间接的概括的反映。
【李达解说】物质是离开我们意识而独立存在的客观实在,而又为我们意识所反映。
人们实践的物质的能动性,在观念的形式上反映出来,就成为认识的能动性。所以人在认识上反映外界事物的那种反映,是能动的反映。那认识的能动性,在认识过程中,表现为主体的创造能力,能够把感觉和印象实行论理的加工,把感性的认识提高到论理的认识。认识的这种能动性,是社会的历史的实践的因素;认识的深化运动,也是在实践的基础上显现的。在物质的生产过程中,人们经常把各种物质的物体分解又结合,这就促进认识的分析与综合的能力;人们又经常看到各种商品的互相交换,这就促进认识的普遍化的能力;人们经常看到各种现象的反复、各种现象在实践上的再现,一种现象之后接着有他种现象发生,这就促进认识的推理能力(例如由履霜而推论到坚冰至,由月晕而推知将有风,由础润而推知将有雨,由美帝国主义侵略朝鲜而推论到它准备进攻中国等)。所以人们在实践中所得的感觉和印象反复了多次,就“在人们的脑子里生起了一个认识过程中的突变(即飞跃),产生了概念”。概念的构成,是人们运用头脑的创造力,就感觉与印象实行论理的加工的结果,即是把感觉普遍化的结果。感觉反映事物的个别性、事物的现象、事物的外部联系,概念反映事物的普遍性、事物的本质、事物的内部联系。像这样由个别到普遍、由现象到本质、由外部联系到内部联系的推移,就是认识运动过程中的突变(即飞跃)。感觉的内容非常丰富,概念的内容比较贫弱,这是两者在数量上的差别。但概念比较感觉却更深刻地反映了物质,这是两者在性质上的差别。
概念构成以后,我们就开始思维,即进行判断与推理。概念是反映客观事物的思维形式,判断和推理是反映客观事物与人类认识的一般规律的思维形式。判断与推理必须运用概念才能进行,否则便不能思维。造概念,下判断、进行推理的阶段,是认识过程中更重要的阶段,也就是理性认识或论理认识的阶段。认识的真正任务,在于经过感觉而到达于思维,引出论理的结论,付之实践。
由外物到感觉到思维的认识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