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子》是法家代表人物慎到的著作,构建了以“法”为基石、以“势”为支撑、以“因循”为方法的治道体系,对后世法家思想的发展乃至中国古代政治文明的演进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一、章节梳理
据史料记载,《慎子》原书篇幅颇丰,司马迁《史记·孟子荀卿列传》称其有“十二论”,班固《汉书·艺文志》著录为四十二篇,然历经岁月沧桑,此书散佚严重。现存《慎子》仅存七篇,分别为《威德》《因循》《民杂》《德立》《君人》《知忠》《君臣》,另有部分逸文散见于其他典籍之中。这七篇文章各有侧重,共同构成了慎到治世思想的完整框架。
《威德》是现存篇章的开篇之作,核心围绕“威势”与“德政”的关系展开。慎到以天地为喻,阐明圣人治国当恃威德而立,强调权势对于君主治理的决定性作用,同时提出“立公弃私”的法治核心原则,为全书思想奠定基调。
《因循》聚焦于治理方法,主张顺应自然规律与人性本真,认为“天道因则大,化则细”,治理国家应充分利用人的自利本性,而非强行改变,如此方能汇聚民力、成就大业。
《民杂》探讨了君臣分工与人才任用问题,提出“臣事事,而君无事”的君臣之道,主张君主应兼容并包各类人才,充分发挥其专长,避免事必躬亲导致的君臣易位与社会混乱。
《德立》侧重于品德修养与治国的关联,强调君主与臣民的品德养成是国家安定的基础,通过规范自身行为引导社会风气。
《君人》则明确了君主的核心职责在于“任法而弗躬”,主张以法律为裁决万事的标准,摒弃个人主观意志对治理的干扰。
《知忠》是一篇极具批判性的篇章,慎到打破了传统的忠君观念,提出“忠未足以救乱世,而适足以重非”的独到见解,认为片面强调忠臣不如确立明确的法律与分工。
《君臣》进一步细化了君臣之间的权责界限,强调“官不私亲,法不遗爱”,主张通过明确的制度设计实现上下相安、各司其职的治理状态。
二、核心思想观点
(一)重势:权势是治国的根本依托
“势”是慎到思想体系中最为核心的概念之一。他认为,君主之所以能够号令天下、治理万民,并非源于个人的贤德或智慧,而是源于其所处的权势地位。为了阐明这一观点,慎到提出了极具形象性的比喻:“腾蛇游雾,飞龙乘云,云罢雾霁,与蚯蚓同,则失其所乘也”。腾蛇与飞龙之所以能腾空而起,并非因其自身有超凡之力,而是借助了云雾的威势;一旦云雾消散,它们便与蚯蚓无异。同样,君主的治理能力也依赖于权势的支撑,“尧为匹夫,不能使其邻家;至南面而王,则令行禁止”。即便如尧这般贤明的君主,失去了君主的权势,连邻家都无法指使;而像桀这样的暴君,凭借君主的权势,却能扰乱天下。由此,慎到得出结论:“贤不足以服不肖,而势位足以屈贤矣”。在他看来,贤德无法让不肖者屈服,但权势却能让贤者顺从,因此,君主治理国家的关键在于牢牢掌控权势,而非一味追求个人贤能。
慎到的重势思想,打破了传统儒家“为政以德”的道德至上论,将治理的基础从个人品德转向了制度性的权势,这是对政治本质的深刻洞察。他强调,权势并非君主私人之物,而是为了实现天下治理而设立的,“立天子以为天下,非立天下以为天子也;立国君以为国,非立国以为君也”。这种将权势公共化的认知,为后续的法治思想奠定了基础。
(二)尚法:法治是定分止争的关键手段
如果说“势”是君主治理的依托,那么“法”就是君主运用权势的核心手段。慎到主张“事断于法”,认为法律是规范社会秩序、解决利益纷争的根本准则。他明确提出:“法虽不善,犹愈于无法”。即便法律存在不完善之处,也比没有法律要好。因为法律能够为社会提供明确的行为规范,实现“定分止争”的目的。慎到以“分兔理论”(虽未直接见于现存篇章,但为后世法家所继承发展)为例,说明明确权利界限的重要性:一只兔子在野外奔跑,众人都会争相追逐,因为此时兔子的归属权尚未明确;而在集市上,即便有大量兔子,也无人争抢,因为其归属权已经通过法律或习俗明确界定。因此,“治天下及国,在乎定分而已矣”,而法律正是“定分”的最佳工具。
在慎到看来,法律的核心价值在于“公”,即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摒弃个人私心。他提出:“凡立公,所以弃私也”。法律作为公共意志的体现,应当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官不私亲,法不遗爱,上下无事,唯法所在”。官员不能偏袒亲信,法律不能因个人情感而有所偏颇,无论是君主、贵族还是平民,都应当遵守法律的规定。为了保证法律的公正性,慎到主张君主也应当受法律约束,“大君任法而弗躬,则事断于法矣”。君主不应凭个人意志裁决事务,而应依靠法律做出判断,如此才能避免主观臆断导致的社会混乱。
慎到的法治思想具有强烈的理性主义色彩。他认为,法律如同权衡、尺寸一般,是客观公正的标准,“有权衡者,不可欺以轻重;有尺寸者,不可差以长短;有法度者,不可巧以诈伪”。通过法律的规范,能够让人们的行为有章可循,从而实现“令则行,禁则止,宪之所及,俗之所被,如百体之从心”的理想治理状态。
(三)因循:顺应本性是高效治理的方法
慎到的思想中融合了道家“顺应自然”的理念,提出了“因循”的治理方法。他认为,治理国家应当顺应自然规律和人性本真,而非强行干预。慎到指出:“天道因则大,化则细。因人之情也”。顺应自然规律就能成就大事,强行改变则会事倍功半,治理国家也应当遵循这一原则,顺应人的本性。在慎到看来,人的本性是“自为”的,即每个人都愿意为了自身利益而努力,“人莫不自为也,化而使之为我,则莫可得而用矣”。如果君主试图强行改变人的自利本性,让人们纯粹为君主服务,那么就无法真正任用人才;反之,如果君主能够利用人的自利本性,让人们在追求自身利益的过程中为国家做出贡献,那么天下就没有不可用之人。
基于“因循人性”的理念,慎到在人才任用方面主张“兼容并包”,“民杂处而各有所能,所能者不同,此民之情也。大君者,太上也,兼畜下者也”。百姓杂居在一起,各有专长,君主应当广泛吸纳各类人才,充分发挥他们的才能,而不应有所取舍。在君臣分工上,慎到提出“臣事事,而君无事”的观点,主张君主不必亲自处理具体事务,而应将事务交给臣子办理,自己只需把握全局、依靠法律裁决即可。他认为,君主如果事必躬亲,不仅会使自己劳累不堪,还会导致臣子无所适从、隐藏才智,最终引发君臣易位的混乱局面;而君主如果能够“任臣而勿自躬”,则能让臣子各尽其责,实现国家的有序治理。
(四)反忠:破除迷思是澄清治道的前提
在传统政治思想中,“忠”被视为臣子的核心美德,但慎到却对这一观念提出了尖锐的批判。他认为,片面强调“忠”不仅无法挽救乱世,反而会加重社会混乱,“忠未足以救乱世,而适足以重非”。慎到指出,“亡国之臣,非独无忠臣也;治国之臣,非独能尽忠也”。国家灭亡并非因为没有忠臣,国家安定也并非因为臣子都能尽忠。真正导致国家治乱的关键,在于是否有明确的法律和合理的分工,而非臣子的忠诚程度。
慎到认为,所谓的“忠臣”往往会超越自己的职责范围,干预君主的决策,从而破坏正常的治理秩序。因此,他主张“忠不得过职,而职不得过官”。臣子的忠诚应当限定在自己的职责范围之内,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是最大的忠诚,而不应超越职权去“尽忠”。这种观点并非否定忠诚本身,而是反对将“忠”绝对化、神圣化,主张以法律和职责规范君臣关系,而非以道德情感约束。这一思想进一步强化了法治的重要性,为构建理性的政治秩序提供了理论支撑。
三、名言警句
1.天道因则大,化则细。因人之情也。——《因循》
2.人莫不自为也,化而使之为我,则莫可得而用矣。——《因循》
3.鸟飞于空,鱼游于渊,非术也。——逸文
4.一叶蔽目,不见太山;两豆塞耳,不闻雷霆。——逸文
5.士不兼官,工不兼事。——《威德》
6.以能受事,以事受利。——《威德》
7.两贵不相事,两贱不相使。——逸文
8.智盈天下,泽及其君;忠盈天下,害及其国。——《知忠》
9.贤不足以服不肖,而势位足以屈贤矣。——《威德》
10.明君不恶切谏以博观,忠臣不避重诛以直谏。——逸文
11.亡国之臣,非独无忠臣也;治国之臣,非独能尽忠也。——《知忠》
12.治天下及国,在乎定分而已矣。——逸文
13.民杂处而各有所能,人君兼而用之。——《民杂》
14.家富则疏族聚,家贫则兄弟离。——逸文
15.兵者百岁不一用,然不可一日忘也。——逸文
16.劳苦过度则身疲,身疲则衰,衰则复返于百姓不足之路。——逸文
17.海与山争水,海必得之。——逸文
18.多贤不可以多君,无贤不可以无君。——逸文
19.君人者,舍法而以身治,则诛赏予夺,从君心出矣。——《君人》
20.大君任法而弗躬,则事断于法矣。——《君人》
21.有权衡者,不可欺以轻重;有尺寸者,不可差以长短;有法度者,不可巧以诈伪。——逸文
22.法虽不善,犹愈於无法。——《威德》
23.官不私亲,法不遗爱,上下无事,唯法所在。——逸文
24.凡立公,所以弃私也。——《威德》
25.无法之言,不听于耳;无法之劳,不图于功。——逸文
26.令则行,禁则止,宪之所及,俗之所被,如百体之从心,政之所期也。——逸文
27.不为重宝亏其命,故曰令贵于宝;不为爱人枉其法,故曰法爱于人。——逸文
28.杀一人则千人恐,滥一罪则百夫愁。——逸文
29.亡国之君,非一人之罪也;治国之君,非一人之力也。——逸文
30.明君动事分功必由慧,定赏分财必由法。——《威德》
31.贵不得踰亲,禄不得踰位。——《威德》
32.天有明,不忧人之暗也;地有财,不忧人之贫也;圣人有德,不忧人之危也。——《威德》
33.天虽不忧人之暗,辟户牖必取己明焉,则天无事也。——《威德》
34.地虽不忧人之贫,伐木刈草必取己富焉,则地无事也。——《威德》
35.圣人虽不忧人之危,百姓准上而比于下,其必取己安焉,则圣人无事也。——《威德》
36.圣人处上,能无害人,不能使人无己害也,则百姓除其害矣。——《威德》
37.圣人之有天下也,受之也,非取之也;百姓之于圣人也,养之也,非使圣人养己也,则圣人无事矣。——《威德》
38.毛嫱、西施,天下之至姣也,衣之以皮倛,则见者皆走;易之以元緆,则行者皆止。——《威德》
39.腾蛇游雾,飞龙乘云,云罢雾霁,与蚯蚓同,则失其所乘也。——《威德》
40.故贤而屈于不肖者,权轻也;不肖而服于贤者,位尊也。——《威德》
41.尧为匹夫,不能使其邻家;至南面而王,则令行禁止。——《威德》
42.无名而断者,权重也;弩弱而矰高者,乘于风也;身不肖而令行者,得助于众也。——《威德》
43.举重越高者,不慢于药;爱赤子者,不慢于保;绝险历远者,不慢于御。——《威德》
44.得助则成,释助则废矣。——《威德》
45.三王五伯之德,参于天地,通于鬼神,周于生物者,其得助博也。——《威德》
46.工不兼事则事省,事省则易胜;士不兼官则职寡,职寡则易守。——《威德》
47.士位可世,工事可常。——《威德》
48.百工之子,不学而能者,非生巧也,言有常事也。——《威德》
49.今也国无常道,官无常法,是以国家日缪。——《威德》
50.教虽成,官不足;官不足则道理匮;道理匮则慕贤智;慕贤智则国家之政要,在一人之心矣。——《威德》
51.古者立天子而贵之者,非以利一人也,曰:天下无一贵,则理无由通,通理以为天下也。——《威德》
52.立天子以为天下,非立天下以为天子也;立国君以为国,非立国以为君也;立官长以为官,非立官以为长也。——《威德》
53.夫投钩以分财,投策以分马,非钩策为均也,使得美者,不知所以德;使得恶者,不知所以怨,此所以塞愿望也。——《威德》
54.蓍龟所以立公识也,权衡所以立公正也,书契所以立公信也,度量所以立公审也,法制礼籍所以立公义也。——《威德》
55.先王见不受禄者不臣,禄不厚者,不与入难。——《因循》
56.人不得其所以自为也,则上不取用焉。——《因循》
57.用人之自为,不用人之为我,则莫不可得而用矣,此之谓因。——《因循》
58.君臣之道:臣事事,而君无事;君逸乐,而臣任劳。——《民杂》
59.臣尽智力以善其事,而君无与焉,仰成而已。——《民杂》
60.事无不治,治之正道然也。——《民杂》
61.人君自任而务为善以先下,则是代下负任蒙劳也,臣反逸矣。——《民杂》
62.君人者好为善以先下,则下不敢与君争为善以先君矣,皆私其所知,以自覆掩。——《民杂》
63.有过则臣反责君,逆乱之道也。——《民杂》
64.君之智,未必最贤于众也,以未最贤而欲以善尽被下,则不赡矣。——《民杂》
65.若使君之智最贤,以一君而尽赡下则劳,劳则有倦,倦则衰,衰则复反于不赡之道也。——《民杂》
66.人君自任而躬事,则臣不事事,是君臣易位也,谓之倒逆,倒逆则乱矣。——《民杂》
67.人君苟任臣而勿自躬,则臣皆事事矣,是君臣之顺,治乱之分,不可不察也。——《民杂》
68.忠未足以救乱世,而适足以重非。——《知忠》
69.孝子不生慈父之家,而忠臣不生圣君之下。——《知忠》
70.明主之使其臣也,忠不得过职,而职不得过官。——《知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