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依据《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等最新行业规范系统梳理形成的档案材料收集、鉴别与归档专业指引,全面覆盖档案管理全流程的核心要求、操作标准与实施要点,为各部门规范开展档案工作提供精准高效、切实可行的执行依据。
(一)收集范围界定
需全面覆盖本单位各项职能活动中直接形成或间接产生的、具备保存价值的各类文件材料,确保档案资源的系统性与完整性。具体涵盖四大类核心档案:
一是文书档案,包含单位正式印发的红头文件、各类会议纪要、重要合同协议、请示批复等公文材料;
二是科技档案,涵盖基建项目立项批复、施工图纸、设备采购合同及技术说明书、科研项目立项申报与成果验收材料等;
三是专业档案,包含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人事任免文件、业务办理流程记录等专项领域材料;
四是声像档案,涵盖反映单位重要活动的照片、音频录音、视频影像等载体材料。
针对电子文件,收集过程中须同步归集元数据(如文件创建时间、修改记录、责任人等)及相关背景关联信息,例如OA系统流转文件需完整留存从拟稿、审核到签发的全流程审批记录,确保电子文件的溯源性与可查性。
(二)核心收集要求
1. 完整性要求:需严格确保档案材料的全链条齐全,具体包括文件正本与定稿、正文与附件、主件与附件、纸质文本与对应的电子版本完整配套,避免因材料缺失影响档案的利用价值;
2. 时效性要求:依据《机关档案管理规定》第13条明确要求,所有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须在次年6月30日前完成整理并移交归档,确保档案收集工作的及时性与规范性;
3. 责任归属要求:严格实行“谁形成、谁负责、谁归档”的管理原则,各业务部门需明确兼职档案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本部门日常文件材料的收集、分类、预立卷及初步整理工作,保障档案收集工作的责任落地。
(一)价值甄别标准
按照档案价值等级实行分级保管,具体甄别标准如下:永久保存类,主要包括涉及单位机构沿革、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产权权属证明、核心资质文件等具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核心文件材料,此类档案是单位历史发展与核心权益的重要佐证;定期30年保存类,涵盖一般性事务管理文件、阶段性工作总结报告、中期项目推进材料等在较长时期内具有查考价值的材料;定期10年保存类,主要为日常工作通知、临时性统计报表、短期事务办理凭证等仅需短期留存查考的常规性材料。所有档案的价值甄别工作,须严格依据《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的具体规定执行,确保甄别结果的合规性与准确性。
(二)真实性核验要点
重点核查文件形成的法定程序合规性,核心验证要点包括文件的签发手续是否完整、印章加盖是否规范有效、签署人员是否具备相应权限等;针对电子文件,需通过验证数字签名的有效性、核查文件哈希值的一致性等方式,确保电子文件未被篡改,保障其真实性。同时,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破损、字迹褪变、载体老化等存在损毁风险的档案材料,须及时启动修复抢救程序,采取托裱、字迹加固、数字化备份等专业措施,避免档案信息丢失。
(三)密级界定规范
严格依据国家及单位相关规定,对档案材料实行密级分级标注管理,具体分为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三个等级,标注内容需清晰、准确且符合规范。针对档案中包含的敏感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码、银行账户信息、联系方式等,须按照数据安全管理要求采取脱敏处理措施,通过遮挡、加密等方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防范信息泄露风险。
(一)整理标准要求
档案整理需严格遵循标准化要求,其中纸质文件采用“件”式整理模式,通常以每份独立文件为一个基本整理单位,便于后续检索与管理;装订环节需区分保管期限实施差异化操作,永久保存类档案须彻底去除订书钉、回形针等金属装订物,防止金属物锈蚀损坏档案,优先采用线装或专业胶粘方式装订,保障档案长期保存的稳定性;电子档案整理需严格遵循《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 18894)的相关技术要求,确保电子档案的格式合规、信息完整及长期可读。
(二)编目与移交验收流程
编目工作需完整涵盖核心要素,包括文件题名、形成时间、形成单位、责任人、保管期限、密级等关键信息,确保编目数据准确规范,提升档案检索的精准性与高效性;移交验收环节需严格履行规范流程,移交方与接收方需共同填写《档案交接文据》,详细列明移交档案的数量、种类、保管期限等信息,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完成正式交接,明确双方责任。针对电子档案,移交前须完成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四性”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保障电子档案的管理安全。
(一)机关单位重点归档范围
结合机关单位公务活动特性,依据《机关档案管理规定》《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等规范要求,重点归档范围涵盖以下核心类别:
1. 核心职能类档案,包括机关制发的政策文件、请示批复、会议纪要、工作计划总结、人事任免、财务预决算、国有资产登记等反映主要职能活动的材料,以及需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文件、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专项报告;
2. 专项工作类档案,涵盖临时机构开展专项工作、处置突发事件、举办重要活动形成的全套材料,以及重大建设项目、科研课题等形成的审批、实施、验收等过程性文件;
3. 特殊载体类档案,包含反映公务活动的照片、音视频等声像档案,业务数据、公务电子邮件等电子档案(需同步归档元数据),以及印章、奖牌、证书、公务礼品等实物档案,其中电子档案需符合《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相关要求。
(二)机关单位针对性建议
结合机关单位档案管理政治性、规范性的核心要求,依据《机关档案管理规定》等规范,提出以下针对性优化建议:
1. 强化涉密档案全流程管理,归档前需对涉密载体密级和保密期限重新审查,符合变更或解密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处理后再归档;归档时需在卷宗显著位置标注与卷内最高密级、最长保密期限一致的标志,查阅涉密档案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控制接触范围。
2. 完善档案管理保障体系,建立稳定的档案工作队伍,明确分管领导、专职/兼职档案员职责,避免人员频繁调换;定期开展档案业务培训,提升管理人员对政策规范的掌握度和实操能力;同步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在规范电子档案“四性”管理的基础上,搭建便捷检索平台,实现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同步管理、高效利用。
3. 规范特殊载体档案管理,针对照片、音视频等声像档案,需确保原始载体、副本及文字说明(含时间、地点、人物、事件)齐全;对于印章、奖牌等实物档案,要建立专门台账,详细记录来源、保管状态等信息,同步归档对应的电子影像资料,提升档案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