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家全部档案的基本构成,按历史时期可分为两部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的档案
它包括建国以来党和国家的各级机关、部队、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形成的档案,以及国家征集或个人捐赠的某些著名人物的档案。这部分档案,反映了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完成的历史,主要是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是国家全部档案中数量最多、内容最丰富、保存最完整的部分,而且还在不断地产生。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前时期的档案
这部分档案按其性质大致划分为革命历史档案和旧政权档案。革命历史档案是指1919年“五四”运动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整个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内,中国共产党及领导的人民政权、军队、企事业单位、革命团体和革命活动家形成的档案。这部分档案,记录了我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艰苦革命斗争,缔造新中国的历史。旧政权档案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的历代王朝、中华民国、北洋军阀、日伪政权的机关、军队、企事业单位以及党、团、会道门的档案,以及一般社会组织、私营企业、私立学校,为国家所接收的外国在华侵略性机构的档案。这部分档案,记录了我国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