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不好意思,把第5句和第6句重复发了。本句对状语的分析思路跟之前的句子相同,状语at the Huangs' 修饰"谓语动词+宾语"ate dinner,表示吃晚饭的具体地点。按中学课本的分析,本句的地点状语at the Huangs' 只修饰谓语动词ate。哪一种分析更合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