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最高检开展为期一年的涉产权刑事申诉和国家赔偿案件办理工作专项督查活动,挂牌督办13起涉产权刑事申诉案件,成立专门办案组,同步审查办理张文中案、顾雏军案等社会关注的民营企业家案件。
●2018年,各地检察机关也积极主动探索服务地方民营企业发展的法治路径——
➜ 黑龙江省检察院出台全省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十条措施;
➜ 山东省检察机关开辟办理涉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案件和信访的“绿色通道”;
➜ 云南省检察院在省工商联设立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联系点,等等。
●2018年11月,最高检要求把近年来服务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三个文件”进行重新梳理,明确进一步统一规范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的执法司法标准。随后,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梳理了11个问题,通过“检答网”提供给各级检察院用于办案指导。
●2019年1月17日,最高检发布了首批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2019年3月初,最高检、全国工商联共同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强调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案件中,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保护好民营企业财产权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