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本周知识点回顾10(同时提高打字速度)
一、保全与先予执行
1.理解核心逻辑:为防止判决难以执行或解决当事人急迫困难,在判决生效前采取的临时性措施。
2.“保全 VS 先予执行”理解图示
制度 | 类型 | 核心条件 | 重要程序规则 |
保全 | 诉前保全 | 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使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 1.必须依申请;2.必须提供担保;3.申请人须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起诉或申请仲裁,否则解除保全 |
诉讼中保全 | 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 | 1.可依申请或法院依职权;2.可以责令提供担保(情形紧急的必须提供) |
执行前保全 | 法律文书生效后至申请执行前,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情况 | 申请人须在保全措施后法定期限内申请执行 |
先予执行 | 限于特定请求 |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2.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生活或生产经营;3.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如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 |
二、对妨碍诉讼的强制措施(理解核心逻辑:为维护诉讼秩序,对故意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人采取的强制性处罚。)
1.主要措施与适用
1)拘传:针对必须到庭的被告(如追索赡养费案件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2)罚款、拘留:适用于伪造证据、暴力阻碍调查、侮辱司法人员等严重妨碍诉讼的行为。对个人的罚款为10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为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拘留期限为15日以下;
3)责令退出法庭:针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
2. 救济程序:对罚款、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三、期间与送达
0.理解核心逻辑:规范诉讼行为的时间(期间)与法院传递诉讼文书的方式(送达)。
1.期间
1)计算: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届满日;
2)剔除:诉讼文书在途时间(如邮寄上诉状)不计算在期间内;
3)顺延: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10日内,可申请顺延,由法院决定。
2.送达
1)直接送达:可交受送达人、同住成年家属、法定代表人、诉讼代理人、指定代收人;
2)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拒收时,可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代表到场见证,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后留下文书;
3)电子送达:需经受送达人明确同意,可送达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外的诉讼文书;
4)公告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适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国内)或3个月(涉外),视为送达;
5)调解书:不得适用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必须由当事人本人签收。
四、调解
0.理解核心逻辑:在法院主持下,促成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以解决纠纷,是重要的结案方式。
1.原则:自愿、合法。不得强迫调解,调解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2.适用范围:除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婚姻等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调解的以外,其他民事案件均可调解。
3.程序特点
1)调解保密:调解过程不公开,但当事人同意公开的除外。调解中当事人为达成协议所作的妥协,不得在后续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2)无需查明事实:与判决不同,调解可不以事实清楚、是非分明为前提。
4.调解结果形式
1)调解书:达成调解协议后,法院一般应制作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2)可以不制作调解书的例外: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等,可由法院记入笔录,经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3)调解与判决的转化: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法院应当及时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