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搜索:  as  鹌鹑  xxx  养狗  小龙虾  水蛭  锟斤拷锟斤拷  锟斤拷锟饺碉拷

一快到过年杀猪宰羊,就会罚巨款上新闻

一快到过年杀猪宰羊,就会罚巨款上新闻

一快到过年杀猪宰羊,就会罚巨款上新闻

后得知,这批羊是一个癌症患者因为晚期治病急需用钱,家人千方百计委托这个摊户帮忙的,就在处罚期间,这个病人已经去世。他的家人也觉得对不住摊户。 一时惊起千层浪。 首先,人家市监局既然听证后做出处罚,那肯定是有法律依据,不然不会也不敢做出这样“违背民意”的处罚! ? 这个新闻中涉及的是《食品安全法》,确实规定“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及“生产经营未经检验”的肉制品,涉案的货值不到1万元的,处10万-15万罚款。 ?所以,如果依据上述法规,罚款10万元确实已经是处罚下限了。 ?但是,这个结果很多人都不服,也不满,这是为什么? ?1、食品,生肉关系民生安全、健康,这是大事,确实应该给予规范,这本无可厚非,但为什么大家现在却时时刻刻都感觉受到来自“食品安全”的威胁呢? ?如果每个人对于每天买菜买肉这种最基本的东西都感觉到了十足的不安全感,那么监管又真的做到位了吗? 新闻中,一共杀了6只羊,是村里知根知底的养羊户,不是不明来源的羊,剩下4只羊,和6个羊头,剩下的后来都显示检验检疫合格。 这个社会危害性真的有那么大吗? 2、现在很多领域的立法都是结果论的,比方说建设工程,只要竣工验收合格就都好说,还有比如原本没有相应资质的,后面取得了,也行。 所以看到这样的新闻,就难免会给人一种“小题大做”,“不干正事”的感觉。 所以立法是根源啊! 3、那么执法是不是就一定得这么教条、古板,没有一点情理的操作空间? 也不是! 比如江苏省这边关于行政处罚裁量适用就有一些综合考虑的因素,比如当事人的主观恶性程度,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而且有些情况还可以不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 比如对于违法行为轻微,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那本案这个为啥不能适用呢? 归根结底就是卖掉的那些肉坏了事! 不是卖了45公斤嘛,卖掉的这些也没法检疫,不晓得有没有危害! 而且这个摊户是专业做这行的,理应知晓需要检验检疫,需要定点屠宰! 所以,法与情理的平衡就比较微妙了! 现在案件已经到二审了,结果还未下。 最后,这快要过年了,给个建议。 要不,能不杀猪宰羊的,咱就不杀了吧,如果杀,那就自家吃,亲朋好友分一分,可不要再去外面卖了。 或者,就花点钱去定点屠宰,再办个检验检疫吧! 这动不动罚个5万、10万的,这大过年的,咱也犯不上! 最后说一句。 农村老家杀的猪和羊肉,确实好吃。 @南京周律 南京周律,法学硕士,执业11年。 @法律薯 @知识薯 ?
养羊网

您可能还会对下面的文章感兴趣111: